刘辉:和谐社会的政府定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0:51 财经时报 | |||||||||
早在2003年9月15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家行政学院的讲话中就明确指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条件下政府的四项基本职能”,而且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据此,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政府施政创新的目标应该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法治政府”。实施政府施政创新是纠正政府越位、缺位、错位,促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通过转变政府职能,修正公共权力关系,提高官员专业水准,调整公共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政府能力及其有效性,全面建设现代公共服务型法治政府,构成当代中国政府创新与发展的中心议题,也是现阶段中国政府改革与发展的最大历史诉求。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