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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职业化期待制度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8:27 潇湘晨报

  ★张冬萍

  他们是中国级别最低的“官”,“管”着几千号人,人前人后都有人喊“书记、主任”,但每月就拿两三百元的工资。数量更多的村组长们,每月领到的补贴更是只够买包中档偏下的烟抽。湖南4万多个行政村,近20万名村官,记者考察一圈下来,既感激于村官们的奉献精神,也为他们的待遇担忧。

  村级干部收入长期偏低,甚至没有着落,是湖南农村的普遍现象,导致村干部不想干,短期行为严重,工作得过且过,撞钟混日子。半脱产的干部无法公私兼顾,工作被动效率低,多数村干部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个人事务上。由于没有财政收入保障,农村真正的能人大多对这种“九品芝麻官”缺乏兴趣,村干部年龄结构严重老化,在不少乡镇50岁的村主任已经算是“年轻干部”,村官后继乏人严重制约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税全免之后,农村和农民对基层组织的职能设置和运行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村组织的事务性职能大大减少,而服务性职能增加。建设新农村,村官是离农民最近的一环,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村组织变身为公共服务,要求村干部把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投入全部的精力为农民服务,主动变身为提供公共服务的“职业人”。

  近年以来,在农村局部地区出现了“大学生村官”现象。把大学生输往农村基层组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村官“职业化”,实际上已暗合村组织职能转型的需求。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村官职业化尚存大政策和法律上的障碍。在我国农村实行的都是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主任必须是户口在本村的村民才能担任。因此,建设新农村,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形成机制、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从制度上为村干部的职业化创造条件,从而夯实新农村建设的基层

领导力量。

  从目前各地对职业村官的探索来看,参照

公务员工资管理支付形式,让村干部的工资进入县市区或乡镇财政统管统发系统是未来基层组织改革的重要方向,这不仅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制度,结合不同类别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对公平、合理的工资报酬标准,同时要逐步推行
养老保险
和工龄补偿制度,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农村税费改革将多数村干部从纷繁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合村并组和人员精简的铺开为村官职业化创造了极大的空间,客观上并不会过多地增加财政和农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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