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全代表:乡镇政府不能把村委会当下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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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5:0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韩俊杰)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需要乡镇政府支持而不越位。 “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不是意味着政府就可以不管不问,任其发展。”黄明全代表说,除了从制度上进行完善,政府应该首先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意愿,依法给予支持和指导。各级组织、纪检(监察)、农办和农业、民政、司法、财政和人口计生等部门,应该按照
“同时,政府的支持不能越位。”他说,“必须防止行政化的倾向,将村委会当成下级单位,任意指挥,指手画脚,插手农民民主管理的事务。”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