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直陈法院工作不足与困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5:5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原春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人民法院的工作目前还存在着六项不足,并面临着三项困难。 肖扬说,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人民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他列举了六项不足:一是有的案件在审理中对证据的审查、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不当,办案质量不高。二是有的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枉法裁判,造成恶劣影响。三是有的法官审判作风拖拉,办案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现象。四是有的执行行为不规范,有些执行人员随意决定暂缓执行、中止执行,导致执行不力。五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关心的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六是一些改革措施还没有落到实处,有些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对于上述问题,肖扬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采取措施,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切实予以解决。 肖扬同时表示,当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困难,这些困难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一个困难是东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不少基层法院超负荷工作的状态亟待改善。第二个困难是中、西部地区法官队伍人才流失、青黄不接的问题较为严重。部分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学历较高的法官提前退休或离职,转行从事其他工作。第三个困难是一些基层法院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一些基层法院办案条件落后,办案经费短缺。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