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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吉林大学教授王维忠:应当制定新闻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33 民主与法制

  我第三次向大会提交议案:出台《新闻监督法》。

  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拥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而我国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因此,制定《新闻监督法》,有利于 加大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

  基于目前的形势,必须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记者的采访权、知情权以及暗访等
权利。同时细化对殴打记者行为的 处罚措施,尤其是殴打记者,必须在治安处罚等基础上,罪加一等。因为他打的是党的喉舌,蔑视的是社会舆论监督权。而目 前由于《新闻监督法》缺失,也使记者处于“无监督”状态,导致新闻行业鱼龙混杂,新闻业内也不断爆出记者“勒拿卡要” 等丑闻。所以,《新闻监督法》一方面要明确记者的权利,另一方面要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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