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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感不应成为政绩考核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1:23 民主与法制时报

  张镇强

  一段时期以来,“幸福感”已成为媒体上频率最高的话题之一。一些调查研究机构也不断发布我国社会幸福指数,说 什么中国七成以上的城乡居民感觉生活是幸福的,有的甚至说90%的农民感觉生活幸福。不过,《解放军报》评论《幸福正 向我们走来》还稍为谨慎点,只说幸福正向我们走来。在这种幸福感热炒中,一些省市领导纷纷表示,要把当地人
民的“幸福 指数”纳入对政府工作的考核。对这一施政目标,现在也出现两种意见。一种是政府应该主导解决人们的幸福问题,另一种是 行政手段不应该过多干预老百姓生活的主观感受,政府只要实施公平公正的政治举措,政务公开,官员廉洁,解决好社会治安 、医疗、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就行了。(《中国青年报》3月20日)

  笔者认同后一种意见和主张。

  首先,“幸福感”是一个极其复杂、游移不定、高深莫测、无数主客观因素影响和制约的心理概念,根本不可能捉摸 而量化成一种数字指标。而且每个人的“幸福感”都因所处客观环境的不同和不断变化,以及主观爱好、性格和认识的差异而 千差万别,不太可能有很多统一的“幸福感”。

  其次,形成、增强和减弱以至消失幸福感的因素很多,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环境的、自然的、人为 的、历史的、现实的、主观心理的、长期的、短期的、必然的、偶然的等等,总之,变化莫测,不以调查统计者的主观意志为 转移。因为它不像客观存在的物质,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和消失的规律可寻。所以要把人的“幸福感”作为像GDP指标那样 来量化考核是不现实的,马马虎虎糊弄人可以,要说科学地反映客观真实是不可能的。一个人此时感觉幸福,彼时又觉得不幸 福,今天感到幸福,明天又可能遇事不幸福,你怎么去计量呢?

  在这种形势下,政府目前完全不必提出把解决人民的幸福问题作为施政的具体指标,而应当踏踏实实地通过发展经济 、民生、民主以及政治制度改革和法制建设来创造和完善上述条件,以达到使所有人或大多数人大体上感到生活幸福的目的。 即使美、英这样的强国兼富国也只是刚刚开始研究“幸福感”这一软指标,而人民从摇篮到坟墓都由政府包起来的既富且高度 自由的北欧国家甚至还没有提这样的施政口号。像我们这样的薄弱基础和环境,有必要和有根据把“幸福指数”同政绩挂钩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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