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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卖花女事件呼唤道义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1:24 华夏时报

  几名花季女童,被人骗得家长同意后从湖南带到北京,成了卖花女。她们每天从傍晚到第二天早上,游走于都市的夜色中完成最低30元的卖花任务,一天只能吃两顿饭,还要忍受着责骂和体罚。北大学子成立了“花神社”,对她们展开救助,在试图从法律上突破、杜绝悲剧重演的过程中,却发现不能根本解决。

  顺着法学专家的分析,这一事件仿佛在现实中无解——是的,让未成年女孩弃学卖
花,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但所违条款并没有强制力,不足以让控制卖花女童的人受到严厉处罚,也就是说,把女孩送回去,可能还会有新的女孩被偷偷带出来。在法律的圈子中绕来绕去,让人再添一重法律不能解决一切的悲凉。

  一个文明的社会不能仅仅倚赖于法律的约束,还需要友善、互助、爱心、温情,这就是社会的道义。道义是社会发展的润滑剂,它在法律的前面拦堵罪恶。事实证明,道义并非只用来谴责坏人,同样可以用来帮扶弱者。没有道义的力量,就没有北大未名BBS上的长文呼吁,那些花季女童可能直到现在依然在都市的夜空下,可怜地游走叫卖;没有道义的力量,就没有“花神社”,那些贫困的家长可能依然没有将可怜的孩子接回家上学的想法;没有道义的力量,12岁的小女孩不会恨她的亲生父母而“最想让养父母吃好穿好”……道义,让这件夜间发生的事暴露在阳光之下,向着能够解决的方向发展。

  只是,从小女孩数不过来的夜行路上,我们只能感叹道义还没有包围她们弱小的身体。设若知道小女孩们辍学打工的学校,能够从一开始就把事情反映出来;设若小女孩们住处的房东或者邻里,能够把疑问说出来;设若买花的人能够关切地追问一下她们的来由,那些女孩可能会少经历或者不用经历北方夜晚的冬霜夏雨。

  我只是想说,与她们有过接触的人只要多一句话,或者伸一次手,悲剧可能就会停止。而许许多多的人这样做了,就是一股道义的力量,这股力量可以遏止邪念,也可以拯救无辜。

  ⊙燕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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