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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物价局遭遇听证涨价之困(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0:47 郑州晚报
郑州物价局遭遇听证涨价之困(图)

  针对“听证会就是涨价会”的现象,郑州市物价局局长陈军安认为,“每次调价,都是以克扣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为代价”。郑州晚报记者 王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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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2005年,郑州市物价局因成绩突出,先后获得4项国家级荣誉。但颇具戏剧性的是:4月4日,在郑州市召开的行风评议结果通报会上,郑州市物价局排名倒数第一。公众对物价部门之所以给予如此评价,与“听证会就是涨价会”之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郑州市物价局局长陈军安认为,老百姓的评价实事求是,“每次调价,都是以克扣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为代价”。专家表示,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源性商品为主要原料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刚性上升,物价部门频频举办涨价听证会,以至于成为“众矢之的”,这
既有自身工作有待改进的因素,也反映在经济转轨和市场定价机制形成过程中,物价部门如何正确定位,尽快摆脱听证涨价的困局。

  物价局长的尴尬

  4月5日,本是一个平常的日子,但对郑州市物价局不少干部职工来说,却是难熬的一天。办公桌上的报纸都传达出一个消息:2005年郑州市社会各界民主评议市直机关、单位和行业作风结果中,市物价局倒数第一。

  4月13日下午,郑州市物价局局长陈军安向《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记者坦陈,在公布评议结果之前,物价局已通过不同渠道,得知由于去年频繁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群众怨言不少。物价局也有心理准备,预测在行风评议中,排名将会靠后,但没有想到是倒数第一。

  陈军安的惊讶是有理由的。去年,郑州市物价局由于工作出色,先后捧回了4块全国性的奖牌或奖杯:市物价检查所被评为全国规范化检查所;成本所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价格监测信息中心捧回了全国优秀监评单位的奖牌;价格认证中心则获得了全国价格鉴证先进集体的称号。此外,市物价局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虽然荣誉不能代表全部,至少也表明了去年物价局的工作有可圈点之处。”陈军安苦笑着告诉记者,去年郑州市查处乱收费案件997起,处罚违规金额7100多万元,创历史新高。特别是在查处教育、医疗卫生和垄断行业乱收费方面,物价局更是投入了不少的精力。

  得知在行风评议中倒数第一后,陈军安立即召开了班子会,对全局干部职工提出4点要求:正视评议结果,群众对调价工作不满意,物价局就应反思,在以后工作中予以改进;分析原因,从自身查摆问题,不能把倒数第一推脱到“代人受过”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加大力度进行整改,力争把评议结果当成促进工作作风改进的契机,变压力为动力,把坏事变成好事。

  “一边倒”的听证涨价风波

  “听证会就是涨价会!”这是郑州市民对去年几起听证会的评判,愤怒中透着无奈。

  陈军安认为,老百姓的评价是实事求是的。他也赞成这一说法。“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按照河南省的听证管理实施细则,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上调价格时,必须举办听证会,而下调价格时,不需开听证会或者开简易听证会。去年物价部门举行的几起听证会,涉及项目都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

  陈军安坦言,去年的水、电、公交和热力价格上涨,确实使市民生活质量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公众在去年听证涨价过程中,对听证代表的身份也提出强烈质疑:他们到底是不是消费者?有没有被人收买?为什么在听证会现场“涨声一片”?采访中,一些市民甚至称,在去年公交月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之前,曾举行了一次预备会,当时还有几位代表反对月票涨价,但等到听证会时,反对涨价的代表突然转变态度,支持月票有限度涨价了。“我们甚至怀疑代表们收了人家好处。”

  对此说法和质疑,陈军安称,按照听证程序,先是由企业提出调价申请,接着是对企业进行成本监审,然后才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后,物价部门汇总各界意见,包括专家论证情况,上报到市政府和省发改委审批。在此过程中,物价部门扮演的角色是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立场是中立的。“在听证会召开前后,确实有些代表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实际上每次聘请听证代表报名时,不少代表反对调价,但隔行如隔山,不少代表对要调价的单位不了解。代表正式确定后,一些代表通过了解价格政策和被调价单位的情况,态度发生了变化,这也是正常的。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发现被调价单位向代表行贿的现象。”

  违规收费的“无效监管”

  公众对物价局有意见,除了听证涨价风波,还与一些违规收费的失控监管有关。譬如,拖车收费、停车收费、教育和卫生乱收费等。

  “如果不是媒体报道,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执法部门的拖车收费和停车收费是违规的。物价部门为什么不出面进行有效制止?”采访中,许多郑州市民对物价局都有类似的微词。

  陈军安告诉记者,物价部门在行风建设方面,确有需要改进之处,没有对乱收费现象依法行政,重处罚、轻监管的现象也存在,导致群众认为物价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对于执法部门的拖车收费和停车收费,这两个收费项目确实取消了,但仍有个别执法部门还没停收。有些执法部门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事,只考虑部门利益,事发后通过转移收费主体来逃避责任。他们辩称停车费是停车场收取的,而物价部门稽查的主体是行政部门、执收部门,对有些转变收费主体的部门,物价局只能责令执收部门进行纠正。

  关于街头的停车乱收费,一些私人承包性质的街头停车场,可能还没有规范。由于物价部门人手有限,工作人员不能像110、119这些部门快速反应,一些投诉人由于耗不起时间,往往是被迫交了不该交的钱。针对这些弊端,物价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搞了一些价格监管进社区的活动,在全市聘请了2360名价格监督员,对街头违规乱收费进行举报,并协助调解价格纠纷。但因缺乏执法权,加之无工资,监督员运作效率也不尽如人意。据初步统计,全市2360名监督员上岗以来,仅举报136次,协助调解价格纠纷196次,协助执法128次,与群众要求有相当差距。

  “倒数第一”下的民意诉求

  陈军安称,在2005年行风评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他们归纳总结为4大类:一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上涨了,物价部门没有深入调查研究;二是医疗、教育、热力等收费不合理,群众反映强烈;三是存在着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四是农资价格不断上涨,严重影响了农民生活。

  河南省发改委一名人士向记者透露,在2005年河南省行风评议中,该部门的排名也很靠后,收到的群众意见共530多条,其中520条都是指责物价上涨,给群众生活造成了困难。

  “一般来讲,行风评议中排名靠后的部门,都是平常与群众利益关系紧密的部门。”4月4日,在行风评议通报会上,郑州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安波分析了市物价局在评议中处于末位的原因:一是去年包括公交、热力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诸方面物价上调,老百姓意见很大;二是物价部门自身对市场物价的监管力度不够;三是在此次评议中,群众对物价部门的意见集中在机关办事效率低、机关作风差等诸方面;四是物价部门对物价上调采取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也没有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承受能力。安波认为,物价上调是综合因素造成的,并不能简单归咎为一个部门的责任。但由于老百姓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有关政策不够了解,有关部门宣传不力,势必造成评分靠后。

  “不管如何,评议结果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有关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没能让群众满意。”

  物价局尴尬角色期待破解

  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长刘道兴向《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记者表示,物价部门应在控制物价上涨,尤其是垄断部门的上涨幅度方面有所作为。当然,在物价上涨中,有些商品的价格上涨,与国家经济政策调整有关,是市场性上涨,并且“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上涨面前,物价部门的“刹车作用”相当有限。由此可以看出,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一些原由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逐步形成了市场自行调节的定价机制,物价部门面临着无能为力和尴尬。为了帮助摆脱这种尴尬,一方面,政府应对物价局的功能重新明确定位。另一方面,物价局也应通过必要的创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对物价的监控能力,同时通过多种途径,让市民理解物价上涨的因素,争取社会与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推进垄断部门参与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

  “今年,物价部门还将面临不少尴尬,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导致一些资源稀缺性商品和服务价格进入了新一轮涨价周期,一些商品和服务价格还得调整,像

天然气价格调整,企业在前年就提出了涨价申请,今年也该到听证的时候了。再加上前一段
成品油
价格上调,带来下游一系列的价格连锁反应,估计麻烦的事儿还不少。”陈军安称,今年物价部门在加大整改力度的同时,准备扩大听证代表的广泛性。他希望有更多市民在听证会上说出自己的心声。如果报名者不多,物价部门准备在10个旁听代表中采取补救办法,即消费者代表中缺乏哪个行业的代表,将会在旁听代表中增加,以便广泛收集民意,并最大程度为特困群体寻求补助。 (郑州晚报记者 熊堰秋/文 王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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