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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长和他的“价格事务有限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4:09 民主与法制时报

  广西玉林市物价局一直是个穷部门,这种局面自新局长覃绍杰上任后迅速咸鱼翻身。2003年初至2004年8月 一年多时间,该局就敛财600多万元。事发后,人们才知玉林市物价局通过一个叫“至信价格事务有限公司”的虚拟公司巧 妙地大肆收受贿赂600多万元,局长覃绍杰等局领导在单位受贿过程中浑水摸鱼大肆受贿、贪污。

  □特约撰稿江中澍文/图

  2006年3月,广西高级法院对一起特大商业贿赂窝案做出终审判决:玉林市物价局犯单位受贿罪,违法所得47 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判处罚金50万元;判处覃绍杰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6万元,另3名副局长和3名中层领导 亦被判有罪。

  下岗工人出任总经理

  现年53岁的覃绍杰曾任广西北流市(县级市)市委副书记,2001年3月调任玉林市物价局局长。

  官升一级的覃绍杰,上任后却感到有些失落——物价局太穷了!办公楼残破,车子破旧,出门无经费,比起在富裕的 北流市任副书记时的风光,给人以降了一级的感觉。于是,覃绍杰苦思冥想创收之道。以前物价局也通过设小金库的办法截留 罚没款,但很快被查出,局领导还受到纪委处分。显然,这个办法已经过时了。

  覃绍杰终于想出了办法:如果搞一个表面上与物价局无关的公司,把查处乱收费罚款变成咨询费,叫处罚单位把钱划 到公司账上,不就查不出来了?因为公司是企业性质,财政、

审计是不会查账的。

  覃绍杰立即和副局长们商量,大家一致觉得这实在是个好办法。接着覃绍杰下令召开全局职工会议,在会上,覃绍杰 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和物价局联合83号文件,为了给职工们创造福利,局里决定成立至信价格事务有限公司,公司采取 职工入股方式。”其实“83文件”与此毫不相干。听到办公司可以赚钱,职工们兴奋不已,纷纷赞同。最后敲定局长一股6 000元、副局长5000元、科长4000元、副科长3000元、一般职工2000元。

  但是,按规定机关是不能办公司、

公务员是不能经商的,因此职工入股不能用自己的名字。于是大家各显神通,以化 名或以亲戚名登记股权。谁来当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呢?这让覃绍杰一时踌躇,因为局里的人一概不能当,否则就是机关办公司 了,可是请个外人来听不听话?如果不听话,这公司也办不下去。想来想去,他想到了一个从小就要好的老乡余某,余某为人 老实本分,现又是下岗工人,没有不听话的道理。

  2002年底“至信公司”悄然登场了,公司办了工商执照、纳税证,设了董事长、总经理、会计、出纳、监事,俨 然一个正规的公司。其实公司也就4个人,除了法人代表、总经理余某是“外人”,其余3人——出纳、会计、监事都是物价 局的人兼任。它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是接受委托开展价格(收费)成本核定和可行性研究等,但什么活也没干。

  余某果然十分听话,覃绍杰规定公司1000元以上的支出都要经他同意,余某从不自作主张支出一分钱。其实公司 没有什么支出,也就买点账本、订书机之类,因为公司不用开展业务,它只是一个纸上公司,一个道具,一个傀儡,它的业务 都是由物价局的全体职工来做的。

  咨询费是如何收取的

  物价局的局长和职工们是怎么为“至信公司”做业务的呢?

  局里规定,各科室弄回来的收入30%返还科室,另70%作为全局收入发放全局职工,也就是说每个职工都能得两 份收入,但各科室的“业绩”不保险起见,玉林市物价局邀请广西区物价局出面,以他们的名义进行调查。

  广西区物价局象征性地进驻交警支队两天后就走了,剩下的工作由玉林市价格检查所继续做。查出的结果让检查组大 吃一惊而又惊喜不已——交警支队的违规收费高达1000多万元。

  “你们的违规性质很严重!按规定全部没收,取消你们违规收费的项目,并对你们处以500万元罚款,全区通报! ”参加检查的价格检查所副所长蒙伟强严肃地说。交警支队的领导听了吓一大跳:这样一搞,交警支队还活不活了?待检查组 下班后,忙打电话给覃绍杰:“覃局,能不能跟区里通融一下,处罚轻点,否则我们要破产了。”

  “那我尽量试试吧。”覃绍杰用很替交警支队着想的口吻说。

  过了几天,交警支队领导邀请物价局的头儿们出来“坐坐”。

  在酒桌上,覃绍杰提出一个折中方案:“这样吧,你们跟我们的至信价格事务公司做点咨询业务,至信公司收点咨询 费,我们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交警支队领导想想还是划算的,只好同意了。当然这个交易是不便双方直接出面的。

  物价局甲方是至信公司、交警支队乙方是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由这两家出面签订“价格咨询服务”协议。协 议规定乙方每月向至信公司支付咨询费8万元(后又增为16万元),总共支付180万元。

  就这样,物价局狮口大开,在向一个个违法收费单位和有收费项目的单位进行处罚和收费许可审核时,趁机收取“咨 询费、年审费、审价费”共计600多万元,其中近400万元转入了“至信公司”的账户。

  至信公司的“咨询费”为什么能收得如此顺利?案发后,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原副所长蒙伟强道出内幕:“这得益于领 导之间配合默契。每当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时,局长覃绍杰和副局长陈文龙就叫我和所长陈冲唱黑脸,把要处 罚的数额喊得高高的,这样对方自然会去找覃绍杰和陈文龙求情,覃、陈二人就扮好人唱红脸,最终由覃绍杰拍板定一个相对 较低的数额,然后以至信公司的名义向对方索要咨询费。我们每一笔咨询费几乎都是这样一唱一和弄来的。”

  重复报销钱入私囊

  物价局富了,局长们富了,职工们也富了。覃绍杰又回到了当北流市委副书记时的潇洒日子。但覃绍杰并不知足,因 为按照股权分红办法,职工们分红是1,副局长们是1.2,局长是1.4,局长们从收入中也多得不了多少,可是局长们私 人的开支和消费却要比一般职工大得多。于是一帮局领导们又打起了浑水摸鱼的主意。

  2002年底,玉林市物价局对玉林市骨科

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有180多万元的违规收费,罚!于是开出《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定没收该医院的违规收费并罚款。院长自是不甘一笔巨款被划走,找覃绍杰等人活动。一番活动后,物 价局决定只没收骨科医院违规收费20万元。但局长们似乎意犹未尽,决定再向骨科医院要10万元私分。

  至信公司每天都有大把的进账,覃绍杰对这个隐秘的、完全由他掌控的公司的钱岂能袖手旁观。2003年9月中秋 节到来之际,覃绍杰打算拜访一下市里有关领导,于是叫余总经理取出5万元给他。覃绍杰拿这笔钱一口气拜访了市、自治区 十多位领导。

  2003年10月,覃绍杰要陪市委有关领导去温州考察,他又叫余某取出了5万元。外出考察属公干,自然可以报 账的。回来后,覃绍杰将发票拿给局财务报账,领取了近5万元。按说应当把这笔钱还给至信公司,但覃绍杰揣进了自己的腰 包。

  至信公司虽然是个虚拟公司,不会被财政、审计部门查账,但它也是局里的公司,它的每一笔收入都是全局职工的钱 ,每一笔账都要向全局职工公开的。私下拿职工们的钱难免引发众怒,必须还得把账做平,于是总经理余某有了一项极其重要 的事——每天四处找发票给局长平账,去饭店找餐票、去汽车修理厂要修理发票,甚至直接去地税局开发票。有一次覃绍杰取 出了3万元,可是好长时间余某都找不回相应数目的发票,便向覃绍杰诉苦。覃绍杰开导他说:“你去饭店要餐票啊!”余某 说:“没去吃饭人家不给的。”覃绍杰很是不满:“不给你不知道花钱买!帮他们交税总给发票吧。”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覃绍杰从至信公司取出了44万余元,其中39万余元由余某找发票冲了账。

  三张白条露出马脚

  覃绍杰调任玉林市物价局长时已是48岁,基本上是“船靠码头车到站”,本来对升官无望了,但随着自己手中掌握 的钱越来越多,不由又动了心思——想混个副厅领导当当。

  2004年1月,覃绍杰叫余某从至信公司取出16万元,用余某的两个外甥的名字办了两个存折,分别存入10万 元、5万元,另拿着1万元零用,开始寻找能帮他跑官的人。当年8月,在与老朋友、南宁的一家公司总经理谭某吃饭时,得 知谭某能耐颇大。于是,他将自己整理的自荐材料和两个存折交给谭某:“多多拜托了,钱你拿着,等事情办好了,我会告诉 你存折密码的。”

  谭某很快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头面人物邱某,覃绍杰频频请他吃饭,席间谭某提出希望能帮覃绍杰官升一级。但邱某不 动声色,只说吃饭的时候不谈这些事。覃绍杰以为是“力度”还不够,几天后听到邱某生病住院了,便叫谭去“看看”。在病 房,谭某除交给邱某覃绍杰的资料外,还有两份复印件,一份是国债收款凭证复印件,面额13.3万元;一份是存折复印件 ,金额是3万余元。谭某表示说,覃绍杰是愿意出活动经费的,只要成功,一定兑现。

  然而,覃绍杰没听到半点消息,他受贿、贪污之事就东窗事发了。

  从2003年至2004年8月,玉林市物价局一帮局长们拿着“咨询费”这把大刀,向该市50多个机关单位猛“ 切”,最大一笔达176万元,最小的一笔5000元,但都没有一个单位举报。倒是一张白条把这桩大案扯了出来。

  2004年8月,玉林市骨科医院接受医疗器械供应商贿赂之事曝光,玉林市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在查阅玉林市骨科 医院私设小金库的账目和凭证时,检察官发现了3张用“现金支出报批单”形式支款、总金额合计为7万元的白条,上面所写 的用途是“支付物价部门费用”,支付的时间范围为2003年至2004年。检察官感到疑惑:骨科医院支付款项给物价部 门为什么用白条开支,而不是通过正常的途径支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问题?白条的背后有猫儿腻!检察官马上对骨科医院 的财务人员进行询问。最终,骨科医院出纳反映:白条开支的7万元是为了减轻玉林市物价局对医院的处罚而给市物价局领导 个人的好处费。至此,玉林市物价局覃绍杰等人涉嫌职务犯罪的要案线索浮出水面。

  2004年8月24日,玉林市检察院对覃绍杰、陈文龙、陈冲、蒙伟强4人以涉嫌共同受贿立案侦查,办案人员连 续传唤了陈文龙、陈冲、蒙伟强等人后,覃绍杰成了惊弓之鸟,好几天都不敢到办公室上班,办案人员不断拨打其手机,要向 他“汇报有关对陈文龙等人的查处情况”,覃绍杰一会儿推说在基层检查工作,一会儿推说正向市委领导汇报,并不时向办案 人员提出是否可以共进“晚餐”。办案人员将计就计,答应了他的邀请。

  8月25日晚7时许,反贪干警在饭店门口等到了覃绍杰,但不是与他进包厢,而是去了检察院。

  (本文作者拒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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