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官煤勾结黑名单调查:煤都面临转型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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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2:25 郑州晚报 | |||||||||
萍乡市高坑镇一处因煤矿取缔而废弃的房屋 小煤矿乱挖滥采,给当地居民的房屋造成很大威胁 核心提示:“结交费5000元;中秋节、端午节过节费1万元;春节过年费2万元。”5月10日,新华网披露了江西省萍乡市煤炭行业内部一张行贿受贿的价位清单。在部分官员与煤商勾结的情况下,有着“江南煤都”之称的萍乡市小煤窑非法开采活动一度十分猖獗,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在当地官方开展的打击官煤勾结“黑色风暴”专项整顿后,一个在萍乡煤炭行业存在多年的“潜规则”也浮出水面。与此同时,萍乡也面临着煤矿资源转型的现状。
煤管办主任的堕落轨迹 “他自己没能把握好,干了一辈子工作,到最后落了这样一个下场,多少让人有点可惜!” 2006年5月24日,江西省萍乡市煤炭管理办公室一位公务员对邓日忠如此评介。 邓日忠,江西省萍乡市煤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兼党委书记。 按照规定,无证的非法煤矿必须关闭,为了达到不被关闭的目的,矿主们纷纷找国有煤矿挂靠,摇身从非法变成合法。萍乡市水口煤矿系无证非法小煤窑,为使这个非法小煤窑能挂靠焦宝煤矿,2004年中秋节前一天,矿主漆鸿明以邓日忠在北风井入干股分红的名义送给邓2万元,2005年春节前又送邓5万元。2003年底,邓日忠向潘家冲煤矿新峰井矿主王安华“借”款10万元,2005年春节前一天,王安华到邓家,送其2万元感谢其关照,同时将邓日忠的10万元借条还给他,并向他表示这笔钱不用还了。自2003年春节至2005年春节,王安华3次送给邓日忠共计16万元“好处费”。 在群众举报邓日忠的有关违纪问题后,经萍乡市委批准、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对邓日忠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萍乡市纪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因邓的行为触犯了刑法,邓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调查发现,邓日忠自任萍乡市煤炭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党委书记两年多时间内,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煤矿老板现金共计390400元,并为其煤矿经营牟利。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该市安源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邓有期徒刑11年。2005年12月16日,萍乡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一把手,别人管不了。”江西省萍乡市煤炭管理办公室财务处一位公务员在分析邓日忠落马原因时说,“如果不是上边查出来了,我们一点都不知道领导会收那么多钱。” 与该公务员对邓日忠给他们造成的好感形成印证的是,邓在基层艰苦奋斗的历程。 邓日忠,1955年11月出生,江西萍乡人,政工师。 毕业于江西省煤炭工业学校,在担任萍乡市跃进煤矿矿长兼党委书记期间,使一个老大难的特困企业,国有资产增值2.5倍,职工平均收入增长2倍,税收增加3倍,同时还创造了煤矿安全生产1771天的纪录,曾获得了江西省多个荣誉称号。 相关专题:郑州晚报《独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