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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听凭国企沦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1:17 《市民》杂志

  6月2日,湖南省衡阳市律师罗秋林用特快专递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衡阳市国资委确认原告对国有 资产占有的份额,查处他反映的情况;确认国资委拒不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的义务的行为违法。此前,他曾以公民身份,书面向 衡阳市国资委反映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并向该委提出具体要求。

  长期以来,存在于我们头脑中的国有资产的概念是“人人所有,人人皆无”,结果,
面对越演越烈的国有资产的流失 ,许多人开出的方子就是一卖了之,山东的陈光成还一口气将境内的国有企业卖个精光,落了个“陈卖光”的雅号。

  20多年前开始,中国就开始国企改革,但出现这样一些问题:效益越改越差,数量越改越少,越改就越没独立性。 国有企业的改制和改革,最终演变成了一场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

  我们的宪法和民法很早就规定了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性质。从其形成过程来看,谁也没有资格瓜分之。这些财产已委 托给国家——政府来经营,收益主要应当用于改善国防、维护治安和改善人民受教育和享受基本医疗的条件。

  今天,中国国防开支比例不断下降,对教育和医疗的投入严重下降。但是,在此过程中,却很少有人追问国资盈利后 的投向,追究国企衰落的责任。

  罗秋林告诉我们,每一个国民都是国有资产的主人,我们应当享有对其处置权和知情权,而制止国有资产的瓜分和流 失,实际上也是在为同胞保障一个光明的民主的未来。          

  (黎光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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