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末代皇帝侵权案看历史人物如何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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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1:28 《法律与生活》杂志 | |||||||||
2006年7月13日早8点30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外界称为“末代皇帝侵权第一案”的民事案件——末代皇帝溥仪的四弟溥任(金友之先生)发现“末代帝王展”并非国家行为,而属个人营利行为,因此今年88岁高龄的溥任以该展览侵犯溥仪肖像权为由,将帝王展的举办方杨来福和王庆祥告上法庭。 一方是末代皇帝惟一健在的四弟,一方是被称为“溥仪研究第一人”的历史学家,原
在案件被法院驳回起诉后,本刊记者拜访末代皇帝惟一健在的“皇弟”——爱新觉罗·溥任,了解到帝王兄弟姐妹情与普通人不同寻常的地方。 当然为“皇帝”大哥维权的溥任并不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当事人。早在1996年,鲁迅的儿子周海婴就以“侵犯鲁迅肖像权”的诉由将浙江省邮票局告上法庭,由于法律的空白,当时,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还专门对这起案件给予了书面答复。 近年,由于重拍历史剧的热潮以及民众对个人说史的拥趸,为了吸引人们,制作方会给历史人物们或多或少地加入新的形象和情感。这些都造成了近年来历史人物后代为祖辈维权的纠纷日益增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认为历史人物除了肖像利益之外,还有的就是姓名、名誉、荣誉、隐私以及死者的尸体,这些法律都是有明确的规定,即都要予以保护。但同时他也认为,如果对死去的历史人物的保护过重,会对文学创作造成不必要的限制。 相关专题:法律与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