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单警装备配备首个标准出台 五市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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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警察可配备防刺服 北京今天消息据今天《人民日报》报道:公安部近日正式颁布《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并印发至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和每个公安派出所。本月起,济南、呼和浩特、沈阳、襄樊市公安局和秦皇岛市北戴河公安分局等五个试点单位将先行实施,按照《标准》配发民警单警装备。
《标准》共25条,规定了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民警个人的基本装备配备。配备项目主要包括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等必配项目和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和警用装备包等选配项目共15种。必配项目是指公安单警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所必须配备的装备,选配项目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选择配备的装备。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是建国50多年来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将从制度上解决一线执勤执法民警装备落后的问题。(石国胜)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