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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贩秤上做手脚一斤竟能少三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0:0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0月10日讯在集贸市场买活鸡,必须得让鸡贩给杀,否则鸡贩不卖。当消费者同意杀鸡,并在鸡贩称完鸡后要求用自己的秤再称一下时,鸡贩子却以消费者不相信他的秤为由拒绝卖鸡。经工商人员查看,原来,这名鸡贩在秤上大做手脚,1斤鸡竟能少3两。

  10日上午,省城张女士来到西苑小区看望刚生孩子的女儿。路过小区附近的集贸市场想给女儿买只活公鸡补补身子,于是张女士就找到一个鸡摊询问价格。鸡贩告诉张女士,
公鸡每斤4.8元,张女士就让其挑了一只。一过秤,鸡贩告诉她3斤4两,说完鸡贩就要动手杀鸡。张女士忙叫住鸡贩,说:“不用杀,回去自己杀。”鸡贩回答,如果不杀的话,鸡就不卖给她。张女士一看,整个集贸市场就这一家卖鸡的,只好同意让其杀鸡。随后,张女士拿出自己随身带的弹簧秤,要求鸡贩先把鸡给她,让她称一下。不料,鸡贩一看张女士拿出了弹簧秤,立刻把称好的公鸡又放回笼子里,不高兴地说张女士不实在,不相信他的秤,鸡不卖了。张女士非常生气,与这名鸡贩争论起来,随后打电话到天桥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天桥工商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电话,马上赶到现场,当场对鸡贩的秤进行查验,发现一斤竟差3两。随后将鸡贩连同鬼秤一起带回工商所处理。


记 者 孙晓曼  通讯员 刘炳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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