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立案量负增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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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0:15 华夏时报 | |||||||||
朝阳法院立案量负增长 系21年来首次庭外和解是主要原因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昨天,朝阳法院院长李新生透露,截至8月份,朝阳法院立案量比去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立案量21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据李院长介绍,1999年朝阳法院立案量突破2万件,自2002年以来,立案量平均以年增幅16%的速度攀升,至2005年已达到51783件。如果均采取裁判方式结案,至少将有10万人参与审判,不利于实现“案结事了”、构建和谐社会。“去年朝阳法院推出的庭外和解三项制度是案件出现负增长的主要原因。”去年10月10日朝阳区在各个部门全面推出了庭外和解三项制度,即“法官助理庭前调解制度、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律师主持和解制度”。“检验一个法院工作的成败,受理案件的多少并不是唯一的指标。”李新生院长认为,“最差的调解也强于最好的判决”。 据了解,朝阳法院在立案接待过程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通过综合判断,确定调处重点,劝导当事人以和为重。仅今年以来,就化解纠纷5314件,一定程度缓解了审判压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