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三市上调 兰州不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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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0:2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杜凯 为您报道 省物价局近日分别批复了武威市、定西市和酒泉市关于调整对城区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同意武威、酒泉、定西三市的污水处理费进行适当调整,记者了解到,兰州市的污水处理费暂不调整。 此次省物价局同意武威市城区污水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用水量计算,随水费一并收取。污水处理费调整幅度为: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30元上涨
定西市和酒泉市的价格主管部门尚未接到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申请的批复文件,具体的执行时间还待进一步确定。据介绍,定西市的调整标准为: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30元/立方米调整为0.50元/立方米,其他非居民用水由现行0.40元/ 立方米调整为0.70元/ 立方米。酒泉市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30元/立方米调整为0.40元/立方米,其他非居民用水由现行0.45元/ 立方米调整为0.55元/ 立方米。 兰州市的污水处理费暂不调整,据介绍,兰州市若调整污水处理费,必须先经过政府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召开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和专家代表的意见后,初步拟订调价方案,上报省政府同意后由省物价局颁文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