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定性:人民剧院要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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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1:08 西部商报 | |||||||||
骗子“坐堂”人民剧院 狠宰老人 追踪 本报记者 郭胜军 张兴文 为您报道昨日上午,酒泉路工商所负责人从本报报道上获悉因人民剧院把关不严,将场地出租给无证经营的保健品推销商,导致参与活动的百余老人
根据调查反馈,骗取老人现金的保健品推销商,在人民剧院没有留下任何有效证件,工商人员表示,按照无证经营查处取缔的相关规定,人民剧院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百余名受骗老人昨日选出了五名代表,和人民剧院协商解决办法。对于这次出租场地引来的麻烦,人民剧院的刘经理希望兰州市其他剧院引以为戒,对于租用场地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把关,杜绝剧院为不法分子提供营业场所。同时,警方提醒市民,一旦发现施骗者的线索,应及时报警协助案件侦破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