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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1:23 京华时报

  新闻手机实名制细则年内出台

  在信产部去年年底宣布将推进手机实名制,以杜绝手机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出现后,手机实名制的细则将在年内正式出台,并有望在明年开始实施。

  (详见本报10月10日B38版)

  求是权利保护是核心

  有他山之玉———日本、韩国、泰国相继实行手机实名制;有安全考虑———赞成者认为此举利于打击手机犯罪,遏制违法短信、垃圾短信;有利益权衡———业内人士认为,从长远角度看,实施手机实名制对运营商来讲利大于弊。它不仅能减少用户欠费风险,还可以对客户进行精确管理。然而,电信管理部门也承认,电信代理商对实名制的执行并不积极,用户资料准确性也较差,以及民众对实名制可能引发的隐私安全担忧,成为手机实名制推行必须面对的三大命题。

  事实上,所有的问题都指向一个价值核心:即安全之外的权利保护。遗憾的是,在目前有关部门对于手机实名制的通盘考虑中,对集体安全的考量大过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细节关注、对公共权利的保护大过各参与群体的利益维系、对义务的强调超过权利的供给。这恐怕需要在未来的手机实名制体系中加以完善。

  在目前的手机实名制举措中,电信代理商需要对每个客户进行身份证件的登记,还要一一核对检验,保证其真实有效性。由此带来的负担,自然会让代理商产生对手机实名制的拒斥感。

  由于数以亿计的手机现存用户需要重新并入轨道,电信运营商又不可能采取强制手段,所以利益激励模式是最可行的。但由此带来的不菲费用将出在运营商身上。

  手机用户对个人隐私安全的担心,来自于目前脆弱的通信安全大环境。日趋泛滥的垃圾短信、诈骗短信确实严重困扰手机用户,实名制的宗旨是遏制此类行为,可如何保证手机用户的个人资料不被泄露?尽管上海市已经规定,运营商在与用户签订入网“契约”时,增加一条“必须保护用户信息隐私”的责任。但如果出现隐私泄露事件,如何查出哪个环节出现纰漏,并且对相应责任人进行严厉追究,保证其不出现类似现象,目前仍未见到相关细则。执法手段的匮乏、违法成本过低等一系列问题,都会导致为通信安全计的实名制变成破坏隐私安全的双刃剑。

  手机实名制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通信安全保障,必须解决安全之外的各方权利保护。

  摘编自《中国经济时报》10月10日文/毕舸

  辨析实名制的实质应是服务

  对于手机实名制,笔者是赞同的。但信息产业部对于手机实名制的理解,却让笔者颇感疑惑,手机实名制的主要作用到底是服务功能还是遏制手机违法犯罪,这是必须首先厘清的一个问题。

  如果我们的短信服务商运营商缺乏起码的纠错意识,没有相配套的执法团队,想仅仅依靠实名制将所有的问题一扫而空,这不过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奢望和对手机实名制的误解而已。

  如果没有配套的认证系统、信用系统、隐私保护系统、执法系统,那么,手机实名制面临的问题将会一个接着一个而来,比如,电信营业员如何鉴定身份证的真伪?如何保证用户的隐私不被侵犯?而对于百姓来说,如果手机实名制仅仅定位在遏制手机违法犯罪,这样的实名制对于百姓又能体现出多大的益处?又能如何让百姓接受?仅仅是因为运营商、服务商对短信监管不力,就要求我们百姓来实名,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在为自己的管理混乱找借口呢?

  实际上,手机实名制的功能应该更多的体现在方便百姓的服务功能上,比如手机银行、手机缴纳各种费用等方面,这才是手机实名制的实质。至于遏制违法短信等功能,实名制确实能起一定的作用,但更主要的,还是电信部门的监管和执法。

  摘编自《燕赵都市报》10月10日文/欧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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