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驾照 先交600元场地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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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1:2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杨秀云 为您报道 近日,本报连续接到金昌市一些驾驶学校的投诉,声称交警部门向他们强行收取每个学员场地训练费600元,不交这笔钱,就不让参加驾驶员考试。 据了解,当地交警部门今年8月下发的85号文件规定“各驾校每个学员向支队缴纳训练场地租赁费600元,由车管所在办理学员报名手续时督促各驾校上缴到支队财务科”。金昌市“阳光”驾校曹校长表示,仅此一项,交警部门就年创收120万。但是这项收费,到目前
金昌市物价局高科长告诉记者,交警部门的此项收费属于违规收费,他们将调查此事。10月9日下午,金昌市交警支队王支队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接到反映后,昨天早上已停止600元租赁费的收取。” 在记者采访完交警部门时,“易达”驾校工作人员手拿发票找到记者说,当日上午11时,交警部门又收取了他们73800元的场地租赁费后明确表示,不交钱不让学员参加考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