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公约授权 老师不“听话”也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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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1:48 西部商报 | |||||||||
“不准迟到、不准讲方言,要讲普通话……”这是记者昨日在兰州市宁卧庄小学四年级(3)班看到的一则班级公约。据了解,像这样的公约,宁卧庄小学每个班级都有,这是老师和学生共同制订的公约,老师和学生都必须遵守,如果有谁违背公约,将由班委会提出处罚意见,并实施。 据宁卧庄小学陈校长介绍,“班级公约”是学校为了推进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郭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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