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范管理肢体延长增高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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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30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卫生部近日明确要求“肢体延长术”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并必须严格掌握临床应用适应症。并提醒健康人,轻易不要选择这种手术。 卫生部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对“肢体延长术”应用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对于违规开展“肢体延长术”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对于违规开展该项手术的医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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