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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立案难”基本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3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打官司“立案难”基本解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资料照片)本报北京10月10日讯记者吴兢报道:家住北京朝阳区酒仙桥的陈大爷最近有点烦,因为要打官司。一想到要跑很远到朝阳区法院立案,还可能等很长时间,他便有点发怵。好在有人告诉他,立案不用再跑那么远了!朝阳区法院在酒仙桥法庭设了立案室,离他家走路也不远。

  和朝阳区法院一样,为方便群众打官司,许多法院已在最基层的派出法庭设了立案点,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立上案。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6520个人民法庭实行了直接立案,超过了法庭总数的60%;案件诉讼费的收取和结退算,也在法庭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说,立案是法院与公众接触的第一个环节。以前有群众反映少数法院存在案件受理不及时、立案不方便和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交不起诉讼费等问题。通过一年来全国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对立案行为的规范,人民群众多年来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同时,各级法院立案正确率达到99.35%。对管辖异议、不予受理所作裁定当事人不服的,经二审法院撤销的仅占0.65%。

  让当事人明白打官司,打明白官司。打官司立案更便捷了,已成为许多当事人的切身感受:窗明几净的立案大厅,规范的立案程序,方便的柜台式、一站式服务,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解除不必要的诉累……截至目前,已有328个中级法院、2307个基层法院建立了立案大厅,分别占到总数的81.2%和74.2%。为方便群众,法院还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和对残疾、孤寡老人的上门立案等等。

  立案方便之余,还要公平、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说,人民法院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电脑随机分案、排期开庭,最大限度地从立案环节堵住人情案、关系案。

  法院还重视对困难群众诉权的保护,为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也能打得起官司,法院及时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今年1—8月,全国法院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79566人次,共缓、减、免交诉讼费11.11亿元同比上升13.37%。

  诉讼收费也要规范、透明。法院完善了诉讼费用预收、结算和退费制度,建立起诉讼收费投诉制度,加大了对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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