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炸伤眼 老板赔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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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4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组织燃放鞭炮,结果员工的眼睛被炸伤。昨天,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婆婆妈妈牛肚王酒店与员工小曲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小曲7万元。 年夜饭后炸伤眼 2004年11月,18岁的小曲从日照老家来青后,在市北区婆婆妈妈牛肚王台东店从事
起诉老板要索赔 最后,小曲被摘除了眼球。在小曲住院期间,酒店为小曲垫付了所有医疗费,可是始终没有向小曲支付其他损失。小曲认为他是在参加酒店组织的年夜饭后又与同事一起燃放鞭炮才受的伤,他的损失自然应该由酒店赔偿,因此在由专业医学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了“五级伤残”的鉴定报告后,小曲将酒店老板起诉到了法院。 法官调解赔偿7万 小曲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伤残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总金额高达18.5万元,对此酒店一方也提出了诸多异议。酒店不认可小曲受伤应该由他们负全部责任,但经过法官劝说后,酒店一方还是答应了再给小曲部分赔偿的要求。经过法官调解后,酒店最终与小曲达成调解意见,一次性为小曲赔偿各项损失7万元。 (记者 于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