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全市严查18类交通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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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57 重庆晨报 | |||||||||
乱调头、乱超车、营运车辆不到站上下客、赖站待客、追逐抢客等将被重点整治 本报讯(记者李澜)昨日,市交警总队宣布,从今日起到12月31日,全市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将拉网严查乱停车、乱鸣号、营运车辆不到站上下客、赖站待客、追逐抢客等18类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18类交通违法 交警总队表示,在此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中,远郊交警支(大)队辖区国道、省道等交通流量大的公路为重点,严格查处七类严重违法行为:客车超员、机动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低速载货车和拖拉机载客。 主城区交警支(大)队严格查处十一类交通违法行为:乱停车、乱鸣号、乱调头、乱超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超员行驶、违反信号及标志标线行驶、营运车辆不到站上下客、赖站待客、追逐抢客。 超速超员及时整改 市交警总队提醒,主城区各交警支(大)队可设置固定检查点,或依托公路收费站加强管控。要突出客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其中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和超员20%%以上的,要及时将违法驾驶人、违法时间和地点、车号、所属单位、核载人数、超员人数等情况通报其辖区交通部门、辖区交警支(大)队和所属客运企业。辖区交警支(大)队要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督促整改,按照规定处罚违法车辆和驾驶人;经多次整改无效的,要对企业的安全责任人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