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城镇移民干个体 每户每年减税8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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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6:0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林克勇)今年7月起,凡是持有三峡库区移民有效证明的城镇移民从事个体经营的,每户每年可获得8000元限额减免税,优惠期为3年。近日,重庆市地税局出台政策以扶持库区产业发展和移民就业,在减免税优惠年限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设在三峡库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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