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恶魔一审被判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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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6:02 北方晨报 | |||||||||
新闻闪回:本报去年11月初曾报道过涉嫌强奸、杀人的海城出租车恶魔王勇圣的事情。去年8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海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在海城开发区小河沿村发现一具女尸。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人强奸后杀害。而后,鞍山、海城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11月3日在吉林公主岭市火车站附近嫌犯王勇圣被缉拿归案。 本报讯 杨力 记者贾琼 常琳报道 海城强奸、杀人出租车恶魔王勇圣一审被判处死
近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作恶多端的王勇圣进行了审判。王勇圣,男,1976年出生,个体司机。2005年8月的一天夜晚,他驾驶夏利出租车将16岁的女乘客吴某载至海城市开发区小河沿村附近,采用暴力手段将吴某奸淫,并抢得人民币90元和小灵通一部。而后将吴某扼颈致死,抛尸于该村树林中。 同年10月25日,王勇圣用相同的办法将被害人刘某载至海城市西柳镇前石井村附近,抢劫后将其勒死,后抛尸于路边。同年8月和9月,王勇圣将被害人李某和王某奸淫。 经过法院一审审判,王勇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两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