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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 本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6:19 北方晨报

  本报辽阳消息(特派辽阳记者兰德志)辽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从10月起开始上调。

  据了解,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月最低工资由400元调整为480元,小时最低工资由4元调整为4.8元;辽阳县、灯塔市月最低工资由350元调整为4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3元调整为3.5元。

  其中,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对于企业低于此标准,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为213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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