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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重处18类违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6: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交警总队了解到,从本月11日至12月31日,全市开展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简称“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18类违章。

  据重庆市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是:远郊交警支队以辖区国道、省道等交通流量大的公路为重点,严格查处七类严重违法行为,即客车超员、机动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和拖拉机载客等;主城区交
警支队严查十一类交通违法行为,即乱停车、乱鸣号、乱调头、乱超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超员行驶、违反信号及标志标线行驶、营运车辆不到站上下客、赖站待客、追逐抢客。

  各交警支队将安排警力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做到“警力跟着车流走,警力跟着隐患走”。设置1个以上固定或流动测速点,严格查处超速违法行为,在国省道和省际道路交界处设置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严格查处超速、超员、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凡疲劳驾驶的,一律责令驾驶人强制休息。主城区各交警支队将加强辖区道路的巡逻管控,设置固定检查点,或依托公路收费站加强管控。

  重庆市交警总队要求,此次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切实形成严查、严管、严处的态势,民警执勤执法时必须穿反光背心,设置隔离锥筒和警戒带。各相邻交警支队将建立并实行联勤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交通违法通报制度。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和超员20%以上的,将及时把违法驾驶人、违法时间和地点、车号、所属单位、核载人数、超员人数等情况通报其辖区交通部门、辖区交警支(大)队和所属客运企业。辖区交警将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督促整改,按规定处罚违法车辆和驾驶人;多次整改无效的,将对企业安全责任人进行处罚。 记者杨道彬实习生万小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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