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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当市政局长又当饭馆经理 两年吃掉66万公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7:02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检察日报》报道 今年以来,海南媒体连续披露4起公款吃喝的案例,其中发生在今年1月的一起更是发人深省:曾任海南省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的邓善红,借公家用餐敛财66.55万元,邓善红因套取国库资金案被逮捕后,邓妻竟将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告上法庭,追讨十余万元餐费。法院最终判令市政管理局偿还这笔荒唐债。

  贪局长之妻讨吃喝债

  临高县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国土局旁边原来有一家“临高妹”大排档,以经营塘虱鱼煲闻名,后来由市政管理局局长邓善红接手经营。2001年12月,邓善红担任该县城建与环卫监察大队(2004年3月改为市政管理局,下称市政局)队长后,把“临高妹”大排档作为该队的定点招待饭馆。2004年8月,邓善红被查办。

  2005年5月,他的妻子陈某把临高县市政局告上法庭,要求该局支付2002年至2004年10月在“临高妹”大排档签名赊账的用餐费,共计12.5万元(总共66.55万元,其中12.5万未付)。被告市政局辩称,上述时间段在大排档的业务用餐款绝大部分已结清,这12.5万元餐费,系该局财务管理不严,没有及时派人将赊账菜单统计、核销所致。临高县法院审理认为,该县市政局所欠12.5万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判令被告支付12.5万元给陈某。

  “穷衙门”两年吃掉66万

  如此判决,在当地轰动一时。一个省级贫困县的“穷衙门”,是怎么吃出66.55万元吃喝账的?熟悉内情的人则质问:“邓善红借职敛财被查办,家属居然还上门算经济账!法院居然判市政局还款!市政局应该还谁的钱?是不是邓善红尚未侵吞到手的钱市政局也应该给补上?”

  据了解,临高县市政局是一个有300余人的单位,下设城监大队和环卫站,大部分员工为临时工,每人月薪250元,其工资发放全靠收取微薄的摊位费和卫生费等支付。目前,该局还分别欠着上世纪90年代城监大队4个月和环卫站6个月的工资。

  黑:“局长老板”随意记账

  就是这样一个单位,怎么吃掉了66.55万元?

  临高县市政局一位领导大吐苦水:邓善红既是局长,又经营饭店,许多招待费已结账了,但他并没有把原始的签名菜单拿回来。一位多次被邓善红指使签名的职工透露,有时用餐费仅一两百元,邓善红便授意写上一两千元,甚至连他的亲友用餐,邓善红也让算在市政局的账上。

  然而,吃富自己、吃穷单位不是邓善红仅有的两样把戏,他还打起了国库资金的主意。2002年12月,邓善红与他人合谋,将国库款划拨到临高县城监大队账户后取现金私分,之后再虚开招待费等发票报销冲账。自2002年12月至2004年5月,邓善红等人共侵吞国库款15笔,邓善红分得赃款28.25万元。今年2月20日,邓善红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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