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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估 一下高估了4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7: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一场关于一家评估公司是否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而高估了房地产价格的听证会在四川省建设厅8楼会议室里举行,听证会由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主持,听证的双方包括评估机构四川川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地公司)和调查方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

  听证会上,双方激烈辩论。上午11时许,听证会结束,主持人表示,听证结果将在之后公布。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方怀南告诉记者,如果处罚成立,这将是四川省第一例对房地产高评估的处罚。

  出让方委托评估:468万多

  听证会上,调查方省建设监察总队陈述了相关材料。2005年4月,川地公司接受遂宁市国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公司)委托,对位于遂宁市大街101号第5栋、43号第2栋、第3栋、第6栋两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2005年8月1日,川地公司作出《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和《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评估单价为10081.00元/平方米,房地产总价为468.48万元。据此,国泰公司以川地公司所出评估报告为依据,同拆迁公司进行赔偿谈判,最终于2006年初达成赔偿价格180万元(含1077.945平方米商业用土地)。

  拆迁方委托评估:不到64万

  2005年12月21日,遂宁市规划和建设局由于川地公司所做的评估结果同拆迁方委托遂宁市正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级评估资质,评估总价为63.9713万元)、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四川义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二级评估资质,评估总价为64.1140万元)所做出的评估结果差距太大,委托成都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对川地公司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评估鉴定。

  相差太大 前一个评估公司高估了?

  2005年12月30日,成都市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为川地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及《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存在估价方法采用比较法所选取的可比实例不当,个别因素单项修正超过20%等问题,违反了《房地产估价规范》相关条款。

  2006年8月3日,省建设厅房管处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省建设监察总队。8月5日,总队立案并组织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取证,9月5日,对川地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9月7日,川地公司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听证会上,川地公司副总经理刘冰代表公司表示:“我们的评估完全不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完全按照估价规程来做的,做出的评估价格也能经得起市场的检验。”刘冰说,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现在遂宁一级商业地段的铺面价格已经达到了22000~28000元每平方米,国泰公司委托评估的两处房屋也处于一级商业地段,而他们评估出来的单价为10081.00平方米。刘冰说,如果通过听证后还是被实施处罚,他们将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还是不行,不排除走法律程序的可能。

  据悉,如果实施处罚,川地公司将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3万元、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张松

  本月起 集中整治房地产评估

  “在评估的时候,有可能会出现一些评高或者评低的问题。”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何华荣昨日说,如果委托单位为拆迁方(或者买方),房地产价格可能就会被评低,如果委托单位为被拆迁方(或者卖方),房地产价格就可能会被评高,这是利益决定的。针对这一问题,今年10月起,省建设厅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评估集中整治行动,就是要力求房地产评估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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