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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十项新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7:16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孙勇 通讯员恒顺)市政府法制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推出复议为民公开事项,其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十项新制度将为群众维权提供“快速通道”,今后群众为行政机关“纠错”将会更加方便。

  这十项新制度包括:当场受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听证制度、专家参与制度、简易程序制度、协调制度、免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制度、现场办理制度、公开制度以及责令
受理和直接受理制度。其中当场受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令受理和直接受理制度等都属全国首创。

  市政府法制办要求,今后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受理条件的,要当场予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补充的材料;对简单案件可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查,并在20日内审结(法律规定审结期限为60日,最长可达90日);行动不便或偏远地区的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的,复议人员将到其所在地组织案件调查和听证;对于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无故不受理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将责令其限时受理,必要时将直接予以受理,以实现申请人的权利救济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书面、口头、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www.jnfzb.gov.cn)申请复议。

  据介绍,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它与行政诉讼共同构成了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救济的两大法定途径。

  市委常委、副市长郭作贵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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