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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传销点为脱身捅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7:49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侯伟陈平贵)日前,蚌埠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因被骗来蚌又不愿搞传销,在被限制自由无法脱身时持刀杀人的谢波有期徒刑12年。

  经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波,湖北省潜江市人。2006年5月1日,被告人谢波和妻子被其妻姐胡某某以卖菜为名骗至蚌埠市。5月2日上午,当谢波及其妻子得知是来蚌埠搞传销的,坚决表示不同意。住在该传销点的人及被害人汪某某、邹某等人先后对谢波夫妻进行
劝说,并不让二人离开。谢波遂给其潜江市公安局刑警队工作的朋友姜某某发短信,称其“被绑架在安徽蚌埠东岗派出所旁淮盛小区”,对方做“传销”,请求援助。约12时许,在被传销人员限制自由无法脱身时,谢波持刀冲出传销据点,并在激情之下,持刀将阻拦其离开传销据点的受害人陈某某捅死,将受害人汪某某、邹某捅成重伤,后谢波携刀到小区附近的蚌埠市东岗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波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不能冷静处理问题,持刀伤害他人,并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人庭审中提出,被害人在该案中有严重过错、被告人有防卫情节及有投案自首情节等经查属实,应依法从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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