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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骨增高 不能再当美容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7:53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徐杨】近年来,屡屡有因做断骨增高手术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事例见诸报端。记者昨日从市卫生部门获悉,卫生部昨日做出明确要求,人们俗称的断骨增高术不属医疗美容项目,今后此类手术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适应症进行,不得再以增高美容为目的。

  肢体延长术即人们俗称的断骨增高术,是一项有创伤的疾病治疗技术,存在较高的
医疗风险,如不严格掌握适应症会损害健康。市一中心骨科主任姜文学教授昨日对记者表示,人体增高手术首先是要把小腿的骨头锯断,然后把钢钉打到骨髓腔里。随后不断强行拉长骨头,而腿部的神经、血管、肌肉、皮肤都得随之拉长。其实,这种肢体延长术并非专为人体增高设计,而是针对先天畸形、外伤、肿瘤、感染等原因所致的骨缺损或肢体不等长,以及因疾病引起的肢体畸形等,所以手术时必须严格掌握临床应用适应症。采用这种手术拉长腿骨3厘米左右是相对安全的,但希望借此增高的人们的期望值往往都在6-7厘米甚至是十几厘米,这样会打破原有肢体肌肉、关节活动的平衡关系。

  卫生部昨日明确表示,肢体延长术是一项骨科临床治疗技术,不属医疗美容项目。开展该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三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具备条件的骨科专科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骨科”诊疗科目,并具有符合要求的消毒、手术、护理、康复等设施和条件。

  开展该项技术的医师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骨科医师,并注册临床执业类别和外科执业范围。使用此技术将骨延长的同时,应保证患者的神经、血管、肌腱、肌肉和皮肤保持或恢复原有的生理功能。同时,开展肢体延长术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手术前充分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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