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工人上意外险 建设项目不得开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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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7:53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王月】日前,市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拆除活动的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建设项目不得开工。 为了保证这一措施的实施,市建委提出,凡不给一线操作人员办理投保手续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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