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列“变”汽车行程又“缩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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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8:3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桂筠魏静)旅游公司不但擅自更改行程,更让出游的老年游客受尽颠簸之苦。近日,淮南市民邹先生、周女士老夫妇向省消协投诉旅游公司的违约行为。 邹先生夫妇参加的是当地一旅游公司组织的16日西部行旅游活动,同行500多名乘客绝大多数是离退休老人。旅行社在合同书中承诺,这趟西部行是成都-西宁-银川-呼和浩特-太原-洛阳的大型豪华空调专列游。但在实际旅游过程中,旅游公司不但单方面取消了
据省消协法律专业人士介绍,《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从事旅游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明确旅游线路和景点、价格、日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违约责任等事项,擅自减少游览景点或降低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邹先生投诉的旅行社有多种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不仅应给消费者相应经济赔偿,还应给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