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抢劫发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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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9:55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马芸 通讯员黄峥 张昕)伪造的警官证,结伙手持电警棍、手铐等警用器具抢劫发廊财物。昨天,涉案的王俊等三人被长宁检察院批准逮捕。 来沪无业人员王俊、张群和林强今年8月中旬,在外购得两部警用对讲机、一个警徽、一副手铐、一根棍式电警棍、两根手电筒式便携电警棍。后又购得一张驾驶证,并将警徽粘在上面作为警官证件。三人预谋拿这些警用器具冒充公安民警实施抢劫。
8月19日晚,三人带着作案工具走进路边一家发廊。没过多久,三人同时声称自己是警察,让发廊内4名工作人员都靠墙蹲下,随后三人大肆抢劫翻箱倒柜,共劫得三部手机以及现金1000余元,作案后他们一起乘出租车回到暂住处,并将其中一部以80元的价格卖给了暂住处的同住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