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好的哥的姐最高奖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0:39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拾金不昧“好的哥”黄建国搁下生意将乘客遗落在后车座的5万元现金交还失主;见义勇为“好的哥”伍俊协助乘客制服劫包歹徒……近段时间,我市不断涌现见义勇为或拾金不昧的“好的哥”。10月9日,市运管处出台奖励机制,对“好的哥”、“好的姐”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万元。据悉,从制度上规定对出租车司机进行奖励,这在我省交通系统开了先河。

  10月9日起实施的《温州市区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奖励暂行规定》,对市区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救死扶伤等行为分四类进行奖励。

  出租车驾驶员在出租汽车经营过程中,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斗争或者抢险救灾、解危救难行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将予以500~5000元奖励;

  如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光荣负伤、牺牲的,给予1000~10000元奖励;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租汽车经营中,将乘客遗落的1万元以上现金或者总价值2万元以上的贵重物品送到市运管处96520举报中心或者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归还失主的拾金不昧行为,予以500~2000元奖励;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租汽车经营中救死扶伤,且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情况予以200~1000元奖励。

  市运管处有关人员说,此举旨在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出租汽车驾驶员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助人为乐,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新风尚。林秀贝叶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