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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要不要报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4:58 齐鲁电视台

  正方嘉宾:认为拾金不昧要报酬对

  陈欣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社教授

  侯艳芳:山东大学

  王媛媛:公司职员

  反方嘉宾:认为认为拾金不昧要报酬不对

  谢海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室编辑

  夏季亭:山东英材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何 林:山东电视影视频道导演

  武大海:齐鲁开讲,突显民意。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齐鲁电视台现场直播节目《齐鲁开讲》。今天我们请来了从杭州远道而来的洪国才先生,洪国才先生有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您对面的这些朋友们,会对您的做法表示质疑?

  洪国才:没有,以为我在拾到和失主之间架起了一架桥梁,我为大家做了一间事情,这件事情是于人于己都有利的事情。

  武大海:好谢谢洪国才先生,我想今天我们齐鲁开讲,讨论的就是拾金不昧要报酬对不对这个话题?首先请问洪国才先生,您的公司即开业以来,已经返还了多少遗失物?

  洪国才:自去年3月份开始到现在为止,共接受了1000多件的遗失物,归还率达到95%以上。

  武大海:都是些什么东西?

  洪国才:主要是一些证件,

银行卡,毕业证书之类的东西。

  武大海:我想问一下,像身份证,证件、钱包,您一般支付多少钱?

  洪国才:我一般支付20——30元。

  武大海:失主想要你支付多少呢?

  洪国才:失主要支付50—60块钱。

  武大海:这个差价就是你公司的利润。

  洪国才:也是我公司的费用。

  武大海:我想知道,你的公司在杭州从开业到现在,其他人对此有没有看法?

  洪国才:也有。

  武大海:他们是怎么说您呢?

  洪国才:有人会说,我丢了钱包好像被人划了一刀,你再向我们收钱,就像又在我们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一样,踹了我一脚。

  武大海:好像对方的朋友在鼓掌,你怎么看?

  洪国才:我认为你的钱包丢了,钱还有重要的证件没了,我帮你找到了,就是降低了你的损失程度。

  武大海:那我想问一下你知道当你把东西送还给失主的时候,向他们索取报酬,他们会怎么看?

  洪国才:应该说绝大多数的人都持有相同的观点,他们愿意支付这些酬金。

  武大海:谢谢你,我想问一下谢海定老师您怎么看?

  谢海定:我认为拾金不昧索取报酬是不对的,拾金不昧是一种中华民族的美德,那么索要报酬的话是对美德的打折,那么大家愿意对美德打折么?今天我真诚的邀请在现场的朋友和电视机前的朋友合起来捍卫美德。

  武大海:捍卫美德,陈新欣老师,您的对手已经提出倡议了。

  陈欣新:我觉得首先因该明白一个问题,有美德和理想不等于排斥报酬,很多的时间我们做了这个事件,我们得到了报酬,同是我们的理想也得到了实现。

  武大海:理想和报酬可以实现双赢,是吗?

  陈欣新:对于这个问题,我的观点是,对于拾金不昧者来说,它是应当得到报酬的,理由呢,很清楚。刚才洪国才先生说的已经明了这一点,第一,作为拾金不昧者的行为确实是为失主减少了损失,同时他也付出了劳动和成本。第二,给与拾金不昧者一定的报酬,有利于推行公德心的发展。第三,就传统来说,中国人讲究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想在这里边就反映出来了。

  武大海:刚才陈欣欣老师说来拾金不昧获得报酬凸现出来了一个美德,知恩回报,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方几位朋友有什么不同的看法?

  夏季亭:拾到东西索要报酬是具体问题,应该具体对待,你不应该主动的向失主索要报酬,因为你是在助人为乐,捡到东西归还人家,这是社会上的人应该有的一种责任,但是对方如果主动给你报酬也是可以接受的。但这是失主主动的感谢表示,不管是精神方面的还是物质方面的。而应该有明确的规定,我拾到东西你就得给我钱,不给钱我就不给你,这就违背了一个道德问题。

  武大海:别人给可以接受,能不能要呢?

  王媛媛:我不同意,我认为捡到东西是可以要的,因为我在归还失主的过程中,付出了劳动,占用了我原来不想占用的时间和精力,这些都是我的一些正常的劳动,而且我的劳动使您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的限度,我为什么不能为我的劳动索要报酬呢?况且我们现在讲求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刚才夏季亭院长说了,给就要,不给就不要,就怕我们碰上不懂事的人,比如说我在济南捡到了一个北京的东西,千里迢迢送回去,她却不答谢,你说我该要么?我觉得应该要,至少我要把路费要回来。

  夏季亭:我想问你拾金不昧到底是为什么,是为了要报酬还是尽一份社会责任,而且捡到东西来获得报酬,是你的职业么?不是你的职业。

  王媛媛:如果因为要报酬而否定拾金不昧的动机也是不正确的。要是索要报酬是一种功利心的话,那么有时候我们捡到的东西的价值要远远大于你所给我的,那我就可以不还了。

  夏季亭:我们倡导拾金不昧,如果你非要给我钱,我才给你,那还叫不叫拾金不昧。

  王媛媛:我们没有说过只要你给我钱我才要,我们的这个话题是该不该要。

  何 林:是的,你主张该要,和对方给你钱,你接受不接受是两码事。你要的本身就违背了你拾金不昧的出发点,你要的本身就违背了你的初衷。

  王媛媛:我想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在一件小事上去提高我们的美德水平。如果这个时候我们既能在行为上还给他又发现这个人不道德,我们为什么不借这个机会教育一下他呢?

  何 林:不是这个概念,很多的情况下,只有少数的人在对方归还后不付出报酬,更多的人会借这个机会提出必重谢,也就是说失主是想给你报酬的,大家已经有了这个意识,更多的人会给你一句谢谢,对于归还的人来说这已经给与了足够的肯定,为什么非要以物质的东西来体现呢?

  夏季亭:这让我想起了一个问题,在每一个人的传统观念来看,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但是付出了就应该得到回报,这是我们这个社会一个公平的价值取向,现在我们说要建成一个法制化社会,其实对于法制来说,公平是我们追求的基本目标,难道道德与公平就不能并存吗?

  武大海:那拾金不昧与索取报酬到底是不是违背美德的标准。

  陈欣新:应该弄清楚,拾金不昧的重点在于不昧,昧的意思是指把物品藏起来,从法律角度上据为己有,所以“拾金”与拾到物品后是否归还,而归还是否索要报酬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因此我个人认为当一个人把捡到的物品,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失主,并且完璧归赵,他完全应该有制度上的保障得到应有的报酬。

  武大海:“拾金”本来就是一种美德了,至于是否索要报酬,并不影响美德的标准。

  夏季亭:对,只要“拾金”不应该去索要报酬,否则就不是“拾金”,若是人家不愿意给报酬你要还是不要呢?

  何 林:是不是可以把别人的物品完全占有不还给他呢?

  侯艳芳:何林先生可能是混淆了一个概念,我去索要报酬就是我要昧了这个物。将二者等同。

  夏季亭:拾金不昧是道德范畴中的行为,而你索取一定的物变成了一种等价交换的商业行为。

  谢海定:这与我们过去理解的拾金不昧相比,有了崇高与平庸之间的区别。

  侯艳芳:实际上崇高与平庸只是道德上的改变,我们不同的人对道德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而不同的道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不同的标准。比如说我们古代时期,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是一个基本的道德观念,但现在呢,现代人看来这种所谓的道德是荒谬的。我觉得如果是道德的问题,大家总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

  谢海定:按你的逻辑是不是说我拾到一个东西把它白百给你这就是荒谬的吗?

  侯艳芳:现在我们谈道德,谈高尚要放在现实的社会背景下,我们现在的中国面临的是什么样的情况?中华民族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巅首先要提高综合国力。这最基本的就是经济势力,我们现在一个社会倡导的价值观念是效率。如果拾金不昧者索要报酬,可以提高我们的社会效率。

  何 林:但是我想提醒对方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完全的改变,传统的美德之所以称为美德就是因为它经受了历史的检验,这是值得大家发扬的,不能因为我们进入了市场经济要增强国力了,就可以放弃传统的美德,增强国力的基础就是要文明。

  王媛媛:但我觉得传统美德应赋予新的内容。

  何 林:现在我们保留的拾金不昧,如果单独的讲物质利益的话,“不还”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占有这份物质利益,现在我还了,这个还本身就意味着我本身遵从了传统的观念。

  夏季亭:还是有条件的还啊,如果不给你一定的比例的奖励,你还还是不还呢?

  王媛媛:这是两个问题,“拾金不昧”与要不要报酬是两个行为。

  何 林:这是两个“要”,是主动的要,还是人家给你要不要,是哪一个要呢?

  王媛媛:在这过程中付出了劳动,难道我还不应该要?

  何 林:我们要倡导大家学习这种无偿的付出,发扬美德。

  王媛媛:但是这种无偿的付出,代价也许比较小,但是如果比较大呢?费用比较高呢?或者说这种付出甚至有了生命的意义,夹在其中,我为了还你钱甚至受伤了,那么您在这个时候跟我谈无偿付出,这公平么?

  武大海:现在有一个争论的焦点,双方认为拾金不昧就应该无偿归还,这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甚至说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美德,如果要报酬还算不算美德呢?

  陈欣新:我觉得要不要报酬于有没有美德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在有的情况下要报酬同样是一种美德。

  武大海:什么情况下?

  陈欣新:就比如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不仅别人给报酬我们拿是一种美德,我们不拿也同样是一种美德。道理非常简单。

  谢海定:你这样就取消了美德的含义,在我们传统的观念中拾金是不可以要报酬的,但今天双方的意思是拾金不昧可以要报酬,那么这样实际上是取消了拾金不昧的含义,这实际上是对美德的放弃。

  陈欣新:你们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道德的标准到底是给那些崇高的人还是给那些普通的人制定的,是作为普通人的行为的一种准则,所以只要普通的人能达到的标准,才能为社会一般的道德标准。

  武大海: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学雷锋。

  陈欣新:我们可鼓励每一个人去做雷锋。

  谢海定:但对方的观点恰恰是说我们不必鼓励大家做雷锋,雷锋不要报酬是很傻的。

  陈欣新:要不要报酬与傻不傻是两回事,换句话说雷锋不跟别人要钱就是傻,我要钱就是不傻,这才是真的把雷锋看低了。

  夏季亭:我可以举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个人病了,来医院做手术,那一万元钱掉了,你捡到了,你说那好吧,你给我两千我才能给你,这个患者少一分钱都做不了手术,在这种情况下你的美德体现在哪里呢?

  陈欣新:我们讲的是一般意义上的“拾金不昧”要报酬,而不是在每种情况下“拾金”都要报酬。

  何 林:既然是一般意义上的,那么捡到你的物品还给你,并且给你说一句谢谢,这样的人也不少。所以我觉得吧,拾金本身得到的回报比的道德报酬要多得多,他得到了失主的信任,也加深了诚信的品质,这种品质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在社会与人的交往是千金难买的经历。

  武大海:拾金不昧的精神是无价的,不能用物质来衡量。

  陈欣新:现在我们讨论的是对一般人来说他们拾金要报酬是不是不对的,在拾到情况下拾金者在主观上有选择性,关键是他选择还是不选择。我想引用一个社会学家的话,我们要建设一个道德的规范应该对人性有警醒作用,那么什么是人性呢?所谓人性是人的精神和肉体的感觉。其实这有一个很经典的理论,人性是趋利避害的,必须对任何一种美德有所奖励,这样才能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只是很适用的,这是对拾得遗失物品者,失主,社会三赢得。

  何 林:你所说的要的报酬是不是对的对方造成了损失?你否定那个损失么?

  侯艳芳:失主丢失了东西想的更多的是我怎样找回东西,而不是得到东西我是不是要支付报酬。

  何 林:既然你有那么好的出发点,为什么不能让他完美的实现呢?

  王媛媛:但我觉得索要报酬也是一种很好的行为,有句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丢失了东西,需要为你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样你才能一辈子都会记得,你会变得小心谨慎,争取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何 林:按你的观点,那直接不还给他,印象不是更深刻么?那你为什么还要还给他呢?那你会更心痛。

  王媛媛:问题是要救人而不是置人于死地,这是在做好事。

  何 林:你为什么非要做这种污点好事?

  武大海:让我们看一下投票情况,认为拾金不昧索要报酬对的是2964票,人为不对的是1408票,各位嘉宾再接再厉。

  观众嘉宾:我认为拾金不昧的品质不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降低,应该更提高,从小我就教我的孙女,拾金不昧是好事,捡到一分钱也要交给警察叔叔,美德不应该降低,我觉得它更是一种爱心。社会发展了,爱心更应该发展到更高水平,更应该献出一片爱心,为失主去着想。

  武大海:这边的朋友说,我确实是急失主之所急,所以我还给你了,你应该给我报酬,你也没什么损失呀。

  观众嘉宾2:我觉得这个报酬不是十分必要的,我们不是离开这个就活不了了。现在谁都有生活费,捡到的东西说实话是一种意外之财,你捡到归还给他,他对你有感激之情远胜钱,他会感激这个社会,感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观众嘉宾3:你捡到这笔钱,如果你不还给人家,耽误了别人的实请怎么办。

  武大海:不是说不还啊,只是说你要答谢我,难道我把你掉在肯德基的钱捡到了,我还给你就不能得到一包薯条么?

  观众嘉宾3:拾金不昧是一种美德,人人都应该做到,而不应该要报酬。

  武大海:谢谢。

  观众嘉宾:我觉得应该要报酬,捡了钱还给他,符合我的道德要求,我不会良心不安。我在寻找失主的过程中,精神上、物质上可能要损失许多,如果让每个拾金不昧的人都损失自己很多利益的话,这种美德将无法普及下去。而且如果因为拾金不昧损害了捡到者的一部分利益,又得不到补偿,逐渐的这种美德就没人遵循了。

  武大海:比如说我捡到了你妈妈100块钱,和你妈妈要10块钱,可以吗?

  观众嘉宾4:可以!

  观众嘉宾5:应该合理的给点,象打车费什么的。

  武大海:为什么?

  观众嘉宾6:因为对于失主来说,把捡到的东西又归还自己,总的来说,就算再付些报酬也是得大于失。对于捡到者 本身已经付出了很多,给予他一定的报酬,这是对他的肯定,他在以后做这些事时会更加有动力。对于失主和捡到者都有好处,可以说是双赢,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侯艳芳:我们实际说的是一个社会的导向问题,根据马斯洛的五种需求理论,生活问题已不成为问题,而是提升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拾金不昧要报酬实际给你一个提升自的机会,你干吗非要把他放弃呢?

  王媛媛:为什么以牵扯到美德或道德,或助人为乐的这种善举,一旦把物质的东西加进去就好像要否定我们所做的这些行为。我觉得这些毫不冲突。我想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美国石油大学洛克菲勒。他曾在一次徒步旅行的时候,他帮一位富人搬运一个非常重要的行李,然后,他按照常规向这个富人要1美元的小费。对方刚才说,不要小费我们不缺这钱,我想我们不应该这样说。不是你不缺这钱,而是你这个受益人对于帮助你的人的尊重,这个尊重要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体现。如果两方面都能体现的话为什么不好呢?

  夏季亭:你偷换了一个概念。如果主动的是要尊重,还是人家给你的尊重。把个概念给换了。

  武大海:我觉得王媛媛媛的意思是我捡到了你的东西,我也就有获得尊重的权利。

  夏季亭:我谢谢你,甚至我可以给你一部分奖励。但是如果你要,就完全变味了!

  观众嘉宾7:咱们这个做好事需要爱心的付出,不应用经济去交换。我要为别人着想,人家的就是人家的,应该还给人家。打车打电话,只要能给他,这些都可以不顾及。在日常生活中,爱心比什么都重要。

  武大海:谢谢您。

  侯艳芳:我现在想提醒一点,我们现在可以关注到一个名词“弱势群体”,而我们今天讨论的遗失物该不该只是个道德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我们应该考虑弱势群体的存在,捡到者在归还这个过程中付出了许多精力和时间,为什么我们不应该给他相应的报酬呢?

  王媛媛:为什么我们做了好事就不能主动给一些东西,非要等对方给我们呢?

  何 林:这是一个道德底线的问题,你主动要就是一个道德底线的问题。

  王媛媛:我要求尊重也不对吗?

  何 林:尊重并不是说没有。我想每一位失主说不尊重你,不感谢,那是不可能的!他不可能骂你吗?

  王媛媛:难道我在还你东西的时候,还要说句:你是不是应该谢谢我啊!难道就因为这句话就否定了归给物品所付的劳动吗?那就不是善行了。

  何 林:我请问对方你是想要那句谢谢,还是想要那二角五分钱阿!

  王媛媛:我们在现在就是用那二角五分钱把那句谢谢量化了。

  陈欣新:我觉得现在很多人认为想要句谢谢是道德的,而去要钱大概是不道德的。我觉得实际上,这两者都道德的,因为我们现在社会的道德标准还不可能按照非常高尚的人来定,就普遍来说,就我个人而认为,只要是能做到拾金不昧,就达到了社会一般道德的标准,因此在这个基础之上,无论请你给我一句谢谢,还是我索求一下报酬,那么就是道德的。

  夏季亭:我认为你主动要,已经脱离了拾金不昧的一个范围,已经不是拾金不昧。

  武大海:这位老师怎么看?

  观众嘉宾7 :我问一下对方一个问题,一个捡到东西还给人家时,要20%的报酬与捡到东西什么都不要,这两个人难道没有区别吗?

  武大海:有没有区别?

  陈欣新:我觉得捡到东西不索取报酬是道德的,索要同样是道德的。

  谢海定:这两个行为之间就没有区别吗?

  陈欣新: 有没有区别与跟是不是应当索取报酬没有关系。

  谢海定:如果我们现在在这里肯定要报酬是应该的,应得的。所有人在捡到东西的时候都应该要报酬,实际上就取消了这种区别,取消了理想,取消了崇高。把每个都放在一个水平上了。

  陈欣新:这恰恰没有把两个标准弄清楚,我认为要报酬是道德的,不排除说还有一个更高的标准,你可以不要报酬,甚至说你可以去捐献。

  武大海:陈欣新先生的意思是,它已经符合了一定的道德标准,如果无偿返还了,就拥有了一种崇高的道德,但我们不要求每个人都达到这个标准。

  谢海定:但作为社会还应当提倡一种高的境界,陈欣新先生所说的那种道德是一种次道德。

  王媛媛:这两种行为有区别,但这种区别不在于否定一个人拾金不昧的美德,首先,相同的,他们都是拾金不昧,都是受到嘉奖的,区别在于,执行这两种行为的人的经济意识。

  谢海定:理想本身是崇高的,任何道德是让我们向真、善、美的方向发展。当我捡到一个东西,扪心自问,如果我以一个低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我以为心满意足了。如果我以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我就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如果社会取消了高的标准,那随着社会发展,道德会不断滑坡。

  武大海:后面的嘉宾。

  观众嘉宾8:我认为我拾到东西,我付出了劳动,你的东西,我还给你了,影响了我的工作,为什么我就不能要点报酬当补偿?

  武大海:您的同事坐在反方?

  观众嘉宾9:刚才那位小姐讲到经济问题,我是长途汽车总站的员工,我是服务行业,我们见到了大量的东西,但我们全都无私地交,而且在找的过程,我们花费了很大的劳动。虽然我们没有要报酬,但是大家非常尊重我们,某种意义上也提升了我们企业的形象,生意自然也好起来。所以我们社会应改推崇高尚的东西,而不应仅看眼前。

  武大海:谢谢,这位朋友。

  观众嘉宾10:我们应该可以要报酬的,但我们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而不是局限于物质方面。

  观众嘉宾11:刚才对方一直说我们要讲道德,要高尚,无私奉献,如果我要报酬,难道索要报酬就不道德吗?不高尚吗?那我们要工资干嘛?我们不是讲求无私奉献吗?

  夏季亭:拾——是一个道德问题,加班加点是一个经济问题,他们不是一回事。

  谢海定:我们为什么不追求一种高尚的道德呢?在道德与较高的道德之间,当我们大家肯定道德了,在社会中形成了导向作用,这就是使我们大家满足于道德,而不追求更高的道德。当不追求更高的道德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占为己有也是道德的呢?

  夏季亭:拾金不昧者在归还时,如果失主不提出来,我就干脆自己提出来,实际上没有这样的失主,他不靠虑你的损失,不考虑你的感受。在对方已经考虑了你的成本之下,你为什么还要提出来呢?

  陈欣新:这个假设已经有了前提了。

  谢海定:你们已经假设了这个前提,你们假设对方不给你们报酬。

  武大海:我们今天请来了一位嘉宾:郑先生是一位出租司机,他曾经拾金不昧过,请你讲讲。

  郑先生:我捡到东西后,我首先从失主方向着想,借助于媒体,早点找到他,把他还给失主,当时失主很快找到了我,并感谢了我。我当时什么也没想,没有想要些什么,得到些什么。我只是想尽快地还给他。

  武大海:我觉得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拾金不昧的道德不是很好吗?

  侯艳芳:毛泽东曾经说过,有人群的地方就有上、中、下,大家的道德也是参差不齐的。道德不是装门面,它是个实实在在的东西。

  陈欣新:刚才何林先生讲拾金不昧索要报酬是道德滑坡的表现,那按你的看法是道德是如何滑落到今天的地步呢?

  何 林:我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一大群像你们这样的人太看重钱了(鼓)

  谢海定:不仅是要钱而且试图把功利合法化。

  王媛媛:为什么要把它认定为道德滑落呢?

  谢海定:有基本的层次和更高的层次,从更高的层次降到基本的层次难道不是滑落吗?

  武大海:刚才谢海定老师已经提到对方朋友更希望把这行为合法化,其实在我们的短片的背景中也说到这一点。现在有关法律人土正在讨论,把拾金不昧锁定为3%-——20%的报酬,已经列入

物权法草案,对于这一做法大家有什么看法?

  夏季亭:列入物权法草案,规定3%——20%的报酬是对所要者一个限制。

  谢海定:同样他还有一个3%的底钱,怎么解释呢?

  洪国才:我想用事实说话,我了解到银座商城服务很好,他拾到东西等失主认领。我在泉城广场找到了一些环卫工作者,问:你们拾到东西怎么处理,他说,我们曾经试图打电话,但很多失主不理解,连谢谢都不说,这就打消了我们的积极性。

  武大海:原来你是去做民意调查了。

  夏季亭:我还有一个看法,索要报酬并不能解决刚才洪国才先生讲的拾金不昧的这个问题,他提到他公司,他的公司捡到是正常而不是理念。

  侯艳芳:我觉得这个也说明了一个问题,现在大家拾到钱归还的很少,我们得面对现实,针对当前我们道德参差不齐情况来制定道德标准,而不应该空空而谈。

  谢海定:对方的意思是说,我们现在无法追求共产主义,我们就不追求共产主义了,拾金不昧是一种理想,理想仍照耀着我们,鞭策着我们的行为,

  侯艳芳:你不觉得这是幌子,这是骗人的吗?

  观众嘉宾13:拾金不昧应该是一种传统美德。我已经捡到好几次了,但我从未要一分钱,我不想给传统美德抹黑,更不想给传统美德打折,不要再给失主伤口上撒一把盐(鼓掌)

  观众嘉宾14:我们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报酬给虚化了。所要经济报酬,难道就是不道德吗?索要报酬更多是一种象征意义。

  观众嘉宾15:我认为不应该索要报酬,索要报酬是对失主财产的一种侵犯,支持索要报酬可能会有一种考虑,一旦立法了之后,上交率的提高。这种上交率的提高会否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值得的。

  武大海:陈先生,把这个索要报酬用法律条文规定出来,您怎么看。

  陈欣新:第一,从民法原则上的来考虑,付出劳动有权利取得报酬。第二,有了民法的上述规定,有利于民法部分在处理纠纷时指证。

  武大海:有利于解决纠纷的问题,何林先生?

  何 林:从法律上你解决了经济上的纠纷但你解决不了道德上的纠纷。良心是没有办法用法律来进行评判的。

  王媛媛:我认为新的物权法赋予拾到者有权利去取得报酬。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这个草案提交的动机。对面的朋友说这种动机就是否定了拾金不昧。首先他肯定了拾金不昧,只是拾金不昧的拾得人收益太少了。中华民族发扬了拾金不昧的美德,但大部分人没有发扬知恩图报的美德。既然这个拾金不昧美德已经发挥出来了,我们就更应该让它升华。

  武大海:法律可以使这种美德更能发扬光大。

  观众嘉宾16:我反对把拾金不昧索取报酬写入法律。我想这不但不会使社会公德进一步提高,反而助长道德滑坡。我觉得大多数人既有一定的社会良知,又具有一定的自私心理。这样的法律一出台,就会给那些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介于好坏之间的人造成拾金不昧就是为索取报酬的假相,并且让人们觉得只要是不违法的就是道德的。

  观众嘉宾17:我拾到东西还给他,帮他挽回更大的损失,我向他要报酬,他不但不认为我是不道德的,他反而会感谢我。相反地,我不和他要报酬,他就会觉得亏欠我,难道让别人难受是道德的吗?

  武大海:这也是为别人考虑。

  何 林:你是想获得经济的补偿,还是想获得一生的感谢,还是为了安慰别人呢。

  王媛媛:希望大家都能获得良心上的平衡。

  观众嘉宾18:我是公交公司的一名员工,我拾金不昧感人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我们在公司的教育下,拾金不昧不要报酬,因为这不仅是一个公交管理员的素质问题,,更为我们公交公司树立形象。

  武大海:洪国才先生你对这个立法有什么意见?

  洪国才:刚才我提到了很多捡到事物的人,因为没有得到一定的报酬,他就把它扔掉了。如果说要建立一套机制,一个游戏规则,给他们一定的报酬,他们肯定会把捡到的事物送还给失主,或者交给某个部门。

  武大海:也就是说我们要面对现实。

  何 林:从你一年来的经济状况来看,你只帮他们找到很多的物品,如果按你所说的方式执行下去,我想还是没有太多人把钱还回来。为什么,你的实际经验告诉你,你的方式只能是把你捡到的证件或是你不想要的东西还回去,恰恰这是一种道德的损失。

  王媛媛:我觉得你的观点太武断了。

  洪国才:我前几天捡到一个包,包里只有两张毕业证书和一百元钱。当我还给他的时候,他可能认为这一百元钱对我并不重要,但是这个证件可能影响我一辈子。

  何 林:虽然有时候证件比钱重要,但是并不能因此推断大家为了钱而放弃他要获得的东西。

  王媛媛:比钱更贵重的东西都交出来了,这不是更高尚吗?

  何 林:既然如此高尚,为什么不能最高尚,我既交了钱,又交了物,又不要钱。

  陈欣新:拾金不昧者可能更愿意直接与失主联系,而不是转到第三方。因为转到第三方,可能有很多复杂的程序要走。

  夏季亭:把洪国才先生的公司与拾金不昧联系起来讲并不科学,他的公司就是要盈利,这是办公司的目的,而不是冲着拾金不昧建的,不应该把它贴上拾金不昧的标签。

  陈欣新:这不是谁要给洪国才先生贴标签的问题,而是洪国才先生这样一个公司经营的目的,都可以和失主索要一定的报酬,那么作为拾金不昧者当然可以索要报酬。

  夏季亭:因为他们公司是一个经营性的,而个人是在一个道德范畴里坐,拾金不昧就是一个道德范畴。

  武大海:我想在接下来的时间请六位嘉宾代表你们身后的这些朋友用简短的语言来总结你们的观点。

  陈欣新:拾金不昧就目前的具体情况而言不仅是道德的,而且是应该通过制度加以规范的。

  谢海定:如果拾金不昧索要报酬是道德的,但种道德也是打了折的。

  侯艳芳:给美德以奖励,给善人以善报,利人利己,我想我们的社会会更加美好。

  夏季亭:我们应当使道德升华,而不是使它庸俗化。

  王媛媛: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包括道德的概念。我们应该用变化发展的观念来看待一个新生的事物。

  何 林:即使再过一百年,我还坚持这个观点。我的子子孙孙都要遵守这个观点,要拾金不昧,不要和人家要钱。

  武大海:那我希望一百年后还会再和何林先生一起做节目。刚才,我觉得侯艳芳的一个观点很有意思:就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上、中、下不同的层次。的确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有这样一个观点:把人分成道德人和无德的人。其实呢,很大一部分是中间人,这部分人是应该用法律来约束还是用道德来感化呢?这是值得我们考虑的问题。我们看一下大屏幕。对的是17110票,不对的是14714票。好了,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和积极发言。感谢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的支持,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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