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再起波澜专题 > 正文

广东两家行业组织拟自行解决KTV版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4: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粤音像商会商讨尽快收费,拒了国家标准的穗娱协乐意谈判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张演钦报道:卡拉OK版权费标准争议四起之时,今天下午,广东省音像分销业商会企业代表将聚首广州,商讨如何尽快收费、维护权益。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黄世球表示,乐意与他们沟通,商讨尽快解决问题。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发表公开声明后,全国各地反响强烈。如《南京日报》的记者了解到,看到广州同行的举动,南京部分KTV老板表示,如果广州作为试点城市都不交钱,南京的KTV也该等试点城市有了说法之后再交钱。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昨天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称,在法律主体问题未解决之前,对于任何强行在上海地区上门开展收费的“不合法行为”,该协会将采取法律途径等多种不同方式坚决抵制。

  新浪网进行了一项调查。到昨天傍晚,选择赞同“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收费标准若不合理、不合法,广州娱乐协会可以拒绝接受”的网友占83.56%。

  广东省音像分销业商会李献民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版权局的标准假如得不到充分尊重和推行,他们将非常被动。“肯定是要收费的,而且再拖下去肯定是不行的!”李献民表示,他们会探讨有无可能通过恰当的方式,在国家版权局的标准得不到推行的情况下,通过行业协会的接触和磋商自行解决问题。

  对此,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黄世球表示乐意参与沟通。“大家不妨坐下来,摆出自己的观点,充分沟通,相信会达成大家都能接受的收费标准。”黄世球说,这个收费不是行政收费,而是权利人和经营者之间的私权问题。但是,广东省音像分销业商会有没有权力收费,他认为需要慎重看待。

  一名版权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著作权属于私权,委托谁来收取这笔费用,由著作权人说了算,因此各地自己收费,法理上似乎是可以讲得通的。但我国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国家规定,这笔费用的收取单位需要国家的严格审批,而且只批准一家,也就是说,只能有一个集体管理组织代为收取。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97,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KTV 版权费”的相关新闻
济南收取KTV版权费尚无时间表 (2006-11-23)
版权局官员坚称不交KTV版权费不许使用作品 (2006-11-23)
北京市版权局称北京KTV版权费标准将低于12元 (2006-11-23)
穗行业协会拒绝KTV版权费标准 (2006-11-22)
北京KTV版权费将分3档上限12元 有望明年初执行 (2006-11-22)
北京KTV版权费标准今年不出台 (2006-11-22)
“卡拉OK 版权费”的相关新闻
广州文化娱乐协会拒绝现行卡拉OK版权费标准 (2006-11-23)
关注卡拉OK版权费纠纷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 (2006-11-23)
国家版权局官员坚称卡拉OK版权费肯定收取 (2006-11-23)
上海抵制卡拉OK版权费标准 (2006-11-22)
穗沪宁抵制卡拉OK版权费 (2006-11-22)
指标准不合法 广州娱乐业拒绝卡拉OK版权费标准 (200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