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策-垄断行业-策:外资可治垄断行业高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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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23:52 国际先驱导报 | |||||||||
【经策·垄断行业·策】 【主题】外资可治垄断行业高收入 【作者】本报实习记者 陈晓平 本报记者 申水
【提要】处理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还需要“制度创新” 【正文】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刘尔铎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客观地说垄断行业确实存在收入过高的问题。 刘尔铎指出,除了垄断行业的利润因素,这些行业囤积了一部分高学历高素质人才获得“超额回报”;国企工资缺乏市场定价,存在自我膨胀动力;税收环节未起到调节作用等都是过高收入产生的重要原因。 “我倾向于认为国有企业的薪酬控制机制远弱于私营企业,没有很大的动力去实施人力成本的压缩。”刘尔铎认为,尽管存在国资委,但是“所有者缺位”仍是垄断行业高收入的重要原因。 刘尔铎认为,如果制度环境不变,市场结构不变,只要垄断行业的需求关系没有较大改变,比如石油价格大幅波动,短期内高收入的现状就不会改变。 刘尔铎还指出,控制过高收入有一着妙棋:对垄断行业国家固然要控股,但是也可以引入外来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形成“联合持股”,允许他们参与经营,产生加强成本控制的动力以控制过高收入。 “即使行业整体确实需要国有资产绝对控股,但是只要若干分支环节可以实现市场化,我认为还是要放开,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参与。只有能够开放的领域尽可能开放,减少行业垄断,才是遏制过高收入的根本途径。”刘尔铎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