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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辽宁省一号公案侦破始末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13:36 法制与新闻
2007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四。辽沈大地新春的鞭炮声仍此起彼伏,不绝于耳。这连日震耳欲聋的鞭炮声, 终于驱散了笼罩在这座城市上空多日的“刨锛”阴霾。当天下午5时,在沈阳和鞍山两地连续作案27起的高宏伟被抓获,“ 2007年辽宁省一号公案”至此宣布告破。 高宏伟曾是一名律师,后因作伪证被判刑,并被吊销律师资格证书。失业后的高宏伟开始报复社会,用“刨锛”作案 27起,导致4人死亡,23人重伤。 (本刊记者)霍仕明张国强/文 系列楼道劫案笼罩“两节” 2007年元旦前后和春节前夕,就在人们沉浸在喜庆“两节”的欢乐中时,一个“楼道刨锛杀手”却在辽沈大地疯 狂作案。 2006年12月29日,沈阳市皇姑区汾河西街5号,武女士带着孩子走到3楼时,被人用钝器猛击头部。 2007年1月6日,带着刚刚取出的补发工资的崔大爷和老伴一起来到沈阳市于洪区东湖街的东湖市场。下午1时 许,崔大爷遭“刨锛”击伤。 2007年2月10日,沈阳市皇姑区渭河东街1-1号,46岁的董女士在楼道内遭“刨锛”击伤。 2007年2月13日,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79-3号楼3单元的二楼缓步台上,一名中年女子遭人用钝器敲击 头部。当晚,沈阳警方接到报案称,当日下午5时10分许,家住沈阳市皇姑区东北汽配市场附近的徐女士一个人走进楼道, 习惯性地把皮包放在胸前,快步向楼上走去。走到一楼和二楼之间的缓步台时,徐女士突然感觉到一个人影从楼上径直朝自己 奔来。徐女士本能地一声惊呼,突然感到头部被砸了一下,随后就晕了过去。 沈阳警方在春节前夕接到最后一起楼道抢劫报案时,距离大年三十仅有40多个小时。 系列楼道劫案的发生,给节日中的百姓生活制造了恐慌气氛,也给警方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沈阳市公安局将元旦前后及春节前夕发生的几起楼道劫案和自2005年3月3日以来发生的楼道劫案合并为“串联 9号”案件,集中精力展开侦破工作。 此外,近两年来,在距沈阳市仅有75公里的辽宁省鞍山市,也发生了多起楼道内抢劫案件。 楼道抢劫杀人系列案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2007年2月13日在沈阳市皇姑区发生楼道抢劫案后, 辽宁省公安厅决定把这起案件和此前发生在鞍山的楼道抢劫案件合并定为“2007年辽宁省一号公案”,即“2·13楼道 抢劫杀人系列案”。 2007年2月14日,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厅长李文喜任组长,副厅长许文有,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和 ,鞍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朱文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在沈阳、鞍山成立两个专案组,分头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犯罪嫌疑人进入警方视线 春节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说是最为重要的一个节日。然而,就在辽沈大地的老百姓阖家团聚、吃饺子、放鞭炮的除夕之 夜,沈阳市和鞍山市近万名民警正喝着矿泉水、嚼着方便面,守候在案件侦破工作的第一线。 专案组经过紧张的工作,通过对大量楼道抢劫案进行分析后,总结出了该系列案件的作案特征:犯罪嫌疑人身带钝器 ,利用尾随、堵截、守候等手段,对单身行走的女性实施抢劫犯罪;犯罪嫌疑人作案多选择在居民楼2楼或3楼的缓步台。一 般守候在1楼,有时也守候在顶楼;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地点全部选择开放式或安全保卫工作不好的小区;作案时间选择在白天 。 于是,沈阳市和鞍山市两地万余名民警有针对性地展开了巡逻堵卡和蹲坑守候工作,力争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时 对每起案件的被害人逐一回访,仔细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特别是围绕被抢物品开展工作,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 案件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2007年2月14日,专案组成立大会刚刚开完,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民警付文忠和王哲石 接到任务,连夜开始对该案涉及的20余名受害者重新进行走访,掌握最详细的犯罪信息,找到案件侦破的突破口。 不久,经刑侦和技术部门密切配合,高宏伟,一个曾经两次进入公安机关视线、又被“放走”的男子重新进入了警方 的视线。 高宏伟,男,时年41岁,家住沈阳市铁西新区,1990年结婚,两年后离婚,曾经担任过法院书记员,通过自学 考试获得律师资格后成为沈阳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6月,因作伪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同时被依法 吊销律师资格证书。 2005年、2006年,因管区内发生楼道劫案,高宏伟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被于洪区及铁西区公安机关调查。但 曾做过律师的高宏伟心理素质极好,接受警方的询问时,未露出任何破绽,而警方也没有找到足够将其定罪的证据。 这一次,所有的疑点再次指向了高宏伟。经过细致的走访和技术分析,警方初步认定,高宏伟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7年2月16日,专案组开始秘密掌控高宏伟的行踪。 手电筒成了破案的关键物证 2007年2月19日,大年初二。在对一位受害人进行二次走访时,民警付文忠、王哲石听说其丢失了一件重要的 证物——手电筒,“这是一件必然会出现在犯罪嫌疑人家中的赃物,只要能确定这件赃物,就可以抓人”! 紧张工作了多日的专案组成员终于见到了一丝曙光。为了找到这件赃物的对证物,当天,付文忠开车拉着受害人开始 满街寻购那种手电筒。然而,当初卖那只手电筒的超市过年关门,沈阳市的几大商场也没有它的踪影。 无奈,专案组的工作人员只能等待,一直等到大年初四,也就是2007年2月21日。这天一早,超市刚开门,受 害人就带着付文忠奔了进去。“就是这个!” 顺利找到赃物的对证物,专案组决定:立即实施抓捕! 于是,当日下午5时,沈阳市铁西新区轻工街道的一间普通民宅里,高宏伟被抓获。在高宏伟房间的写字台上,警方 顺利地找到了一支手电筒,经鉴定及受害人辨认,正是其丢失的手电筒。 在高宏伟家的阳台上,警方还搜出了4把锤子,分别是奶头锤、羊角锤、小锤和一把造型奇特的自制锤,其中,那把 小锤的头已经断了。同时被搜出的还有5个女式拎包、7部女式手机、10余张银行卡,美元、港币、计算器等钱物。在高宏 伟的另一处住所——其弟家中,又搜出7个女式提包。 最初,落网的高宏伟企图顽抗,拒不交代自己的作案事实。然而在警方的强大攻势下,在大量的物证面前,高宏伟的 思想防线很快就崩溃了,一口气交代了自己的27起犯罪事实。 从高宏伟的交代来看,他的作案已经达到了疯狂的程度。仅2007年2月份的13天内,他就在沈阳市和鞍山市共 作案5起。 然而更令人没有想到的是,高宏伟抢劫的涉案钱物总金额却还不到1万元,大多数受害人都是普通职业妇女甚至家庭 主妇,身上最多也不过带有几百元现金。 昔日律师报复社会 似乎高宏伟抢劫并不是完全为了钱,但他又是为了什么呢?这还得从他的经历说起。 2000年3月,沈阳市铁西区发生一起奸淫幼女案件。时年39岁的山东来沈打工人员时某将不满14岁的小红( 化名)先后强奸5次。警方经过调查后认定,时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奸淫幼女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因为和时某关系不错,时 某的老板全力委托其妹妹冯某重金聘请律师为时某作无罪辩护。时年34岁的高宏伟受指派担任该案辩护律师。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高宏伟想到的作无罪辩护的方法竟是用钱收买小红和其父寇某,让他们撤案。 很快,高宏伟先找到冯某,让其极力游说寇某并承诺,只要小红出具一份伪证就可以得到2000元报酬。对200 0元钱动了心的寇某便自己写了一遍,让小红照抄。伪证的内容大致是:她年龄太小,不懂事,和一些人发生性关系,爸爸、 妈妈知道后狠狠地打她,她迫不得已说出和时某发生了性关系。时大哥是好人,她和他没有发生性关系。 随后,寇某得到了冯某给的2000元钱。高宏伟遂立即赶到看守所看望时某,并让其看了小红写的伪证词。 2000年6月14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某当庭翻供,称自己受到刑讯逼供,在公安机关和 检察机关的证词均是假的。随后,高宏伟趁机当庭出示小红所作伪证词,并据此为时某辩护。 法院将该案案卷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在接受调查时,小红和寇某如实交代了作伪证的全过程。与此同时,高宏伟为 了防止冯某送出2000元钱一事被识破,暗中指使冯某务必将钱要回来。安排好一切后,高宏伟又主动来到派出所,称伪证 都是冯某和寇某干的,自己是被骗的。然而就在他走出派出所后,被害人小红向警方报警,称冯某正在她家向她父亲要回20 00元钱。面对警方询问时,冯某承认,伪证是高宏伟指使的。 次日,法院再次开庭,衣着笔挺的高宏伟依旧为时某作无罪辩护。然而就在法庭休庭时,坐在旁听席上的两名警察拦 住了高宏伟。 2000年11月16日,法院判决高宏伟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据高宏伟交代:妻子与他离婚时,把儿子扔给了他。自己是受金钱利益驱使,同时希望通过办理那起案件提高自己在 法律界的知名度。可是没想到弄巧成拙,被法院判了刑。同时,其律师执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高宏伟被判刑后,心理逐渐扭曲,最后发展为报复社会,制造恐慌。 2005年3月3日,沈阳市于洪区某小区一妇女外出,刚走到2楼缓步台时,突然遭到铁锤猛击,当场昏倒,随身 携带的财物和拎包被抢走。这是高宏伟犯下的第一起“刨锛”案件。 据警方介绍,高宏伟走上犯罪道路以及选择何种方式犯罪,其内心也经历了一番斗争。使用铁锤可一下致人昏迷甚至 致命,既能得财又能出心中“怨气”,这是高宏伟选择这种丧失人性的犯罪方式的原因。 第一次作案,高宏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沈阳市的于洪区、铁西区、皇姑区、和平区,鞍山市 ,高宏伟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在家竟是“孝子慈父” 高宏伟的身上表现出十足的双重性格。 据办案民警介绍,高宏伟学习很刻苦,通过个人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儿子眼里,高宏伟是个慈祥的父亲,辅导孩 子功课,雨雪天接送孩子。自离婚后一直与父母一起居住的高宏伟,在家里俨然是一个好儿子的典范。在父母眼里,他是个孝 顺的儿子,每晚早早回家(他作案都在白天,大多数在上午9时左右),任劳任怨。 “不可能,(‘刨锛’)不可能是我儿子干的!他可孝顺了,平时天天晚上都待在家里陪我们。”目睹儿子被警察带 走,高宏伟70多岁的父亲不敢相信。 判刑后,没有正当工作的高宏伟一直依靠父母生活。父亲虽已年迈,仍在外打工赚钱,因此也就没有太注意到儿子的 一些异常举动,甚至儿子把抢来的赃物藏在他们老两口的床下,他和老伴也没有注意。至于自家阳台上的那4把锤子,他更是 不敢相信那就是杀人的工具。“孝顺、老实,天一黑就回家,从来不惹事。”这是高宏伟留给他父亲的印象。 高宏伟通过了难度颇大的法律自学考试,文化水平不低。其15岁的儿子正上初中,每天晚上,儿子都在他的辅导下 复习功课。在警方抓捕高宏伟的时候,他的儿子尚不知父亲犯下了如此恶行,仍在一旁玩耍着。 “孩子是好孩子,很天真的样子,让人看着心酸。”前往抓捕的民警说。 高宏伟家所在的小区,位于沈阳市铁西区轻工街,也是铁西区和于洪区的交界处。高宏伟家所在的居民楼,过一个铁 道便是于洪区。2005年,高宏伟曾频繁地在于洪区作案,事后,遭到了于洪警方的调查,高宏伟便把自己的作案地点改到 了铁西区。2006年,高宏伟再度出现在铁西警方的视线中,他又很快把自己的作案地点改到了皇姑区和和平区,甚至出现 在鞍山市。目前,邻居们仍在议论着高宏伟落网的消息,其中多数人议论着的则是“高宏伟到底是谁”。高宏伟平时很少和邻 居接触,邻居们说只是见过这个人,但很少和他搭话,他给人的感觉是“有点孤僻,挺怪的”。 社会学家鄂玉江说:“高宏伟一方面是残忍至极的凶手,一方面又是一个慈祥的父亲、孝顺的儿子。两种截然不同的 表现,说明他在人格方面不是很健全,具有典型的分裂型人格特点。” 高宏伟的目的不是单纯的抢劫杀人,制造极大的社会恐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成为其主要目的。“他下手的目 标都是普通百姓,而普通百姓身上不可能带那么多钱,他的目的就是制造恐慌!”在犯罪心理学专家看来,那次作伪证所带给 高宏伟的影响,绝不是“判二缓二”那样简单。高宏伟没有汲取教训,却将此事作为报复社会的借口。 受害者至今痛不欲生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对罪恶“刨锛”的印象格外深刻。在高宏伟的“刨锛”作恶中,皇姑区占有10起,受害者大 部分被送往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治。 负责救治受害人董云的第四人民医院脑外科副主任医师陈松说:“这两年春节前后频频发生的‘刨锛’案件,给受害 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刨锛’属于钝器伤害,主要击打部位是人的后脑和头顶,通常可以造成颅骨塌陷、血肿和不同程度的 脑损伤,严重的会当场致人死亡。” 陈松介绍说,脑外伤病人一般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被“刨锛”的受害者可能会出现失忆或者语言障碍等后遗症 。“这回案子破了,犯罪嫌疑人抓住了,我们这些做医生的心里都特别舒服了。” 46岁的王志刚至今还在医院陪护受重伤的妻子董云。王志刚向记者介绍说:“她被打之后,说话就不是很利索了。 ” 董云今年46岁,2007年2月10日早上被高宏伟一锤“刨”成重伤。她的手提袋被抢,里面有300多元钱和 一部手机。邻居下楼时发现了受伤的董云,立刻通知了她的家人。经过抢救,董云保住了性命。 “从被打伤到现在,医药费已经花掉近两万元。”王志刚忧虑地告诉记者,他们两口子都是下岗工人,靠打零工供养 一家老小。 “我妈在北行家具市场打工,市场的业主知道我妈被打伤后,还给我们家捐了款。”王志刚的女儿小华一直陪在妈妈 身旁。王志刚从兜里拿出一张捐款名单:“105个人,一共捐了8500多元。这些人都是我们家的恩人!” 2006年年末,62岁的张老太太下楼时,在2楼缓步台处被高宏伟用奶头锤“刨”了7下,左侧脑骨当即被砸碎 。高宏伟翻遍了老太太的全身,最后只翻到了10元钱。张老太太经手术抢救,好不容易保住了生命,但左耳全聋;由于神经 受损,导致右半边身体瘫痪。 案件的侦破,也让关注此案的百姓及受害人拍手称快。 “好消息!喝一个!”得知伤害自己的凶手已经落网,沈阳市皇姑区的徐女士一家人立即举杯,庆祝“刨锛”暴行的 终结。春节前,徐女士在自家楼道中,被一人用钝器击伤,幸亏邻居家的狗不停地喊叫,加上徐女士在遇袭的瞬间警觉地大喊 ,歹徒才落荒而逃。 楼道系列劫案在辽宁省公安厅成立的专案组的指挥下很快顺利侦破,并由此成为了影响全国的大案。与此同时,等待 高宏伟的将是法律的正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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