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出萝卜带出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13:36 法制与新闻

  2007年1月25日,对于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而言,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这天下午3时,海南 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对李国和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此案一度引起了国内媒体的高度关注。就在宣判前两天,这位曾在海南省东方市红极一时的公安局原局长,在海口市 第一看守所内度过了自己44岁的生日。

  拔出萝卜带出泥

  ——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案发玩忽职守

  江舟/文

  玩忽职守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0年7月24日下午5时许,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 (已判刑)开枪击伤大田乡新宁坡村村民邢亚盖。民警随意开枪伤人该当何罪,文瑞强自然是心知肚明。

  当天晚上,自知罪责难逃的文瑞强打电话向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所长章生贵报告,竟然谎称他开枪击伤一名“9 9·8·22”案件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身为派出所所长的章生贵接报告后,既没有核实相关情况,又没有及时向东方市公安 局报告。

  次日上午8时许,被害人邢亚盖的几名亲属一同到东方市公安局向政委杨胜报案。杨胜立即向时任东方市委政法委副 书记、公安局局长的李国和汇报。

  听完汇报,李国和交代东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陈文吉带领纪检、督察部门进行调查。上午11时许,章生贵漫不经心 地来到李国和的办公室,向李国和报告称:文瑞强在执行抓捕任务时,开枪击伤一名“99·8·22”案件的在逃犯罪嫌疑 人。

  李国和只相信章生贵的一面之词。他未加任何分析,便通知东方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学波、纪委书记陈文吉以及东方市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守华等人到他的办公室开会。

  在会上,听完文瑞强的汇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主管刑检工作的副检察长张守华和负责批捕工作的张少雄觉得有些莫 名其妙,当场予以反驳:据检察院掌握的情况,在“99·8·22”案件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人员名单中根本就没有邢亚盖这 个人。

  对检察院提出的异议,身为东方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的李国和不予采纳。

  散会后,李国和竟然带着民警来到医院,并通知东方市电视台记者一起前往进行报道。令人大惑不解的是,李国和在 没有办理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竟敢下令将躺在病床上的邢亚盖铐起来,并通知派人到医院看守。

  2000年7月26日,东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陈文吉对文瑞强开枪击伤邢亚盖的情况进行调查。

  2000年8月1日上午,陈文吉根据李国和的指派,带人到新宁坡村核实邢亚盖的身份,经新宁坡村委会证明邢亚 盖和邢亚佳是两个人。陈文吉便将情况向李国和汇报。下午6时许,东方市公安局民警打开了邢亚盖的手铐,解除了对邢亚盖 的看守。

  2000年8月2日,在已查清邢亚盖不是批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且已被打开手铐解除看守的情况下,李国和将错就错 ,仍签发了《东方市公安局关于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开枪击伤故意杀人在逃人员邢亚盖的调查报告》。该报告仍认定邢 亚盖是在逃犯罪嫌疑人,文瑞强使用枪支属正当行为。

  2000年8月9日,一直在关注此案的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对文瑞强开枪击伤邢亚盖一事进行调查。2000年9月 5日,该院写出《关于文瑞强枪击邢亚盖一案的调查报告》报送东方市委政法委。该报告认定邢亚盖不是“99·8·22” 案件的批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并认定文瑞强滥用枪支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建议移送查处。该报告经东方市委政法委报 送该市市委书记李永春。李永春明确批示:东方市公安局要依法严肃认真查处此案,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该报告于200 0年11月27日批转给东方市公安局,但东方市公安局久拖不结,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内没有作出任何处理。

  京城升迁

  2002年下半年,身为东方市公安局局长的李国和调往北京。

  就在李国和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揭开人生新的一页,升迁喜讯频传之际,被冤案缠身的邢亚盖一刻也没有停止申诉。

  很多人鼓励邢亚盖一家人,要坚定一个信念:法律是公正的,无论是谁违法,迟早会被法律的绳索所缚。

  群众的鼓励,更加坚定了邢亚盖全家人的申诉决心。

  终于,在2005年11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到了邢亚盖对民警文瑞强开枪伤人的控告材料,马上指定管辖,批 转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查办。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批示,指定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立即查办此案。事情最终有了转机。

  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案情逐步明朗,在京工作的李国和被牵连到案,在有关部门的多方配合下,2006年7 月5日,李国和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从京城押回海口。2006年7月19日,李国和因涉 嫌玩忽职守罪被依法逮捕。此前,涉案的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原所长章生贵,原纪委书记陈文吉也先后被逮捕归案。

  刑罚加身

  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国和身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不正当行使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在没有 调查核实的情况下,非法拘留无辜受伤的邢亚盖;非法搜捕无辜群众的住宅,制造虚假搜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现场;提供虚假新 闻内容,误导当地新闻媒体把无辜群众邢亚盖当成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失实报道;在明知邢亚盖不是杀人在逃罪嫌疑人 而且已经被解除看押的情况下,仍签发了内容失实的调查报告,继续错误认定邢亚盖是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导致邢亚盖被伤 害案件没有得到正确处理,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尽管李国和在法庭上巧舌如簧,强词夺理,不愿认罪,但罪恶不会消失,铁证岂能推翻?

  2007年1月25日下午,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李国和身为东方市公安局局长,工作严重 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当得知文瑞强开枪击伤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时,在没有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便下令将邢 亚盖扣留在医院,并派人看守数日,后又签发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中认定邢亚盖是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继续错误地认定邢 亚盖的身份,在其任局长期间,致使邢亚盖被伤害案件没有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同时,鉴于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李国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与此同时,法院判决被告人章生贵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被告人陈文吉犯玩忽职守罪,判处 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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