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也要学习资本运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9日18:27 新世纪周刊

  -特约记者/孙春艳

  投资,然后分红,天经地义。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股东也不例外

  国企分红,政府的这一力作,令人想到一句古诗:“守得云开见月明。”

  在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意味着 ,热议了近两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终于正式步入实施阶段。本次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率先在中央级企业试行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而对于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国务院留由各地政府自行安排。

  此举意味着政府作为股东,将对国有企业的利润提取分红和进行再分配。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的大多数国有企业都不向政府分红。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当时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 资由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由企业负担。另外,当时国有企业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因此,国家当时决定一段时间内 不向国有企业征收红利。

  但是实际上,这种做法留下了很多隐患。首先,政府通过银行向企业投资,但是却拿不到收益,导致公共建设资金和 高效行业的扶持资金严重不足。其次,一些垄断企业拿到高收益,投资却受到很大限制;而在本企业的投资,由于边际效用递 减,投资收益率逐渐下降。再次,即使政府想把资本从一个企业调到另一个企业,已经越来越困难了,因为国有企业,尤其是 一些部委级中央企业,有时也不太“听话”。

  如此一来,资本运营的基本功能无法发挥,虽然每年GDP高速增长,却只能眼看着大量资本在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 里贬值,或者在一些领域造成投资过热,而政府除了税收之外却毫无收益,公众更是得不到什么好处。就好像一个人把日常生 活费放在股市里,眼见手里的

股票价格飙升,却依然只能吃馒头夹
咸菜

  其实,投资,然后分红,天经地义。现在中国政府向投资对象要收益了。

  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中国经济季报》指出,要保证国有企业分红政策能正确地落实,两个执行方面的问题具有关键 意义。

  先是要有正确的决策机制,国家在其中持有股份的那些公司如何分红,国家股东要有自己的立场。但这不等于说国家 股东可以决定一切。因为按照《公司法》,分红决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而董事会是对所有股东负责的。因此,董事会的中心 地位很关键。

  其次是正确决定分红率。国家股东的分红政策其实也是投资政策,决定将一部分利润留给公司的管理层实际上是决定 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国家股东决定分红比例,第一应根据市场上的投资回报率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标杆回报率”;第二应确 保企业用利润进行的再投资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思路和方向。国家股东的分红政策尤其应该鼓励企业用留下的利润,支持 高风险但有前途的创新投资项目。因此,有必要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类的标准应该是企业的增长潜力。

  曾有消息称,央企上缴红利将“一刀切”,其比例初定为5%。但国资委的有关人士表示“不可能只有5

  %那么低”。目前,不同国家对其国有企业的分红政策及分红比例差别很大。例如,新西兰根据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 、未来投资计划和赢利前景等因素来制定分红计划;新加坡国有企业分红主要考虑现金流(折旧前赢利),分红水平高的达到 赢利的80%至90%,一般为赢利的1/3至2/3。如果中国真的在分红率上搞“一刀切”,恐怕离真正的资本运营又拉 开了距离。

  资本运营的理念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很短,虽然发展迅速,但是依然缺乏经验和理性。

  前不久,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和美国黑石集团联合发布消息,在黑石即将进行的全球首次公开发售中,国家外汇投资公 司将投资30亿美元购买黑石10%的无投票权股份,并承诺至少在4年时间内持有其对黑石的投资。这是国家外汇投资公司 的第一笔投资。此事也被业内认为是具有解放性的资本运营活动。当然,也有人指出,一个个案不能说明投资策略的好坏。对 中国的资本运营,还应该有更长远的观察。

  中国政府的这次分红,如果能带个好头,将对中国今后的资本运营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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