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吸收反就业歧视方面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19:17 青年周末
《就业促进法》吸收反就业歧视方面内容
2006年8月30日,刘德华出任中国防治乙肝大使,并承认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之二:议案《反就业歧视法》            

  《就业促进法》吸收反就业歧视方面内容

  反就业歧视 政府四部门抢答

  农民工就业难,女性就业难,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难已经成为这几年人们热议的话题。

  在去年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12个代表团的6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相继提出了关于“促进就业”、“呼吁就业平等”、“反就业歧视”立法的议案和建议,这些议案和建议已经报送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等委员会审议。其中 “就业歧视”最令网友们关注。

  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部门在2008年1月1日颁布了《就业促进法》,其中涉及了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章节。在这几年中,政府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反就业歧视”问题做了些什么工作?

  专访

  周洪宇:四年呼吁反就业歧视推动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在“两会”上连续4年提交“国家应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和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益保护立法”的相关议案,敢言的他被许多网友称为“周大炮”。2008年3月9日,记者对周洪宇进行了采访。

  网友关注就业中乙肝病人的歧视问题

  青年周末:你最早是因何原因提出《反就业歧视法》?

  周洪宇:我最早在报纸上和网上看到很多关于学生入学和就业中存在一些问题,2004年,在来“两会”之前我就起草了一个《反歧视法》,副标题叫反入学、就业歧视法。在来北京开“两会”期间,由于上网和网友们交流,他们比较关注就业歧视里面的对乙肝病人的歧视,我就说关于对乙肝病人的歧视我已经写进了《反歧视法》的议案中。

  女乙肝患者要自杀,凌晨两点给她回邮件

  青年周末:直到2007年你都在提相关的议案。你在接受采访时曾说过,你提出的议案很多都是来自于网友的建议,在这几年中,有什么故事让你特别牵动吗?

  周洪宇:在我提出《反歧视法》之后,有很多学历很高的学生,比如研究生和博士生都经常给我写邮件,他们都说读到博士没想到现在毕业以后找不到工作。还有一些还没毕业就开始担心自己找不到工作,因为他们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些同学们就跟我说他们和正常人没有任何的区别,但在就业上就很困难,有些学生对此很焦虑。有一次,我碰到一个给我写邮件的女孩子,她说已经为此事焦虑地想自杀了。当时,正是“两会”期间,我特别忙,看到这封邮件我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马上给她回信,那时已经是凌晨两三点钟了。这种情况下,人命关天,必须得赶快给她回信安慰她,阻止她干傻事。

  和记者同去女性招聘会专场了解情况

  青年周末:2005年你提出了《反就业歧视法》的议案被很多媒体关注,当时是个什么状况?

  周洪宇:当时有不少媒体要针对《反就业歧视法》向我了解情况。记得有一年“两会”期间我来到北京,当时中央电视台的“两会”记者要对我进行采访,在采访的当天,北京市女大学生就业市场开张,该记者问我有没有兴趣去看看。我说我很有兴趣看看北京的就业市场的情况如何,这样我就跟她一起去了。

  青年周末:女大学生就业市场这在当时应该算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应该是针对反就业歧视中女性歧视设计的招聘市场。

  周洪宇:对,这应该算是政府为反就业歧视所做出的实际工作。那天我遇到很多事情,都是关于就业歧视的。

  我在一个展台前看到一个公司的招聘启事上写着招容貌端庄,身高1米6以上,普通话流利。我就问这个公司是什么岗位要招人,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他们要招生产笔记本的员工,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招工限制,容貌和普通话并不是招工必须的条件。

  在另外一个展台前,我又遇到三个中国农业大学的学生,两个是内蒙古的同学,一个是辽宁的同学。她们说在农大刚刚毕业但是在北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她们看重的工作单位要求得有北京户口,她们感到很不安,说这是赤裸裸的就业歧视。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北京的女同学,她看到她们跟我讲就跑过来和我说“别听她们的,她们哪来的应该回到哪去,在北京读了书又不回去抢了我们北京孩子的机会。”而这时又有一个陪女朋友找工作的北京男生走过来说“北京又不是北京人的,北京人绝大部分是外地人,大家都为这个社会做贡献。”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男生的女朋友是个外地女孩。

  离开这个女性专场招聘会后,我就开始反思,就业市场的就业歧视问题确实很明显,而且大多数人会受这个影响,找不到合适自己的工作。

  乙肝网友是我的代表助理

  青年周末:2007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就业促进法》,并于2008年1月1日实施,这里面涉及了关于就业歧视方面的内容。有媒体称这是你和代表们还有网友们共同合作的结果。

  周洪宇:在我的工作中我接触了一大批乙肝网友,他们在论坛的各个频道中发帖,号召大家给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写信、打电话、发Email,呼吁我们关注乙肝歧视,期待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入学等权益得到立法保护。2007年“两会”,乙肝维权网站“肝胆相照”版版主陆军与别人合作,一口气草拟了7份建议、提案文稿,囊括了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保护条例、规范乙肝检测的建议等诸多方面内容。在我提交的有关乙肝的建议文稿中,总会写上“代表助理:陆军”的落款。

  现场

  乙肝病毒携带者想过找人替体检

  刘磊(化名)每天都光顾“肝胆相照”乙肝病毒携带者网站。当记者来到他家时他正在浏览该网站的相关信息。

  “现在工作得顺利吗?”记者问刘磊。“很顺利,考上了公务员,在一个国家单位工作。要不是代表委员们对就业歧视的关注并促进了立法,我想我可能现在还是待业在家呢。”刘磊高兴地告诉记者。

  在交谈中刘磊说当自己被检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时,原单位在续签合同时就将他拒之门外了。他找了很多家单位,几乎笔试和面试都过关,但体检之后就再没音信了。“我很清楚是因为乙肝的原因。你知道吗,我曾经在多个网站上发帖子,要找一个体貌特征和自己相像的健康人替我体检,然后事成之后要支付对方酬劳。当时想尽了一切办法,但终没实施。我就天天企盼国家能立法保护我们这些人,能在就业的环节中不受到歧视。去年5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真正对我们这些人提出了要保护。我也顺利找到了工作。”

  调查

  四个政府部门同时回复《反歧视法》

  记者针对周洪宇代表提出的关于《反就业歧视法》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益保护立法的议案给相关部门发了采访提纲,但到发稿时还没有得到回复。

  周洪宇在采访中告诉记者,从2004年提出议案以后,相关政府部门都给予了积极的回复意见。

  “2004年,我提出《反歧视法》之后,有四个部门同时给我了回函。人事部是这样回复我的,‘在对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069号议案的答复中表示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否报考、或是能否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问题正在征求多方的意见,要以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当权益的同时,也要保障其他公务员的身体健康为原则。’这个意见写了两个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答复里表示,将积极向全国人大建议立《反就业歧视法》。教育部在答复里说根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反歧视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十分必要的。卫生部的回复意见是将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保障传染病病人和病毒携带者的权益。从这四个部门的意见可以看出来政府很重视这个事情,这是我所收到的议案答复里面政府部门同时给我答复最多的一个。”周洪宇说。

  2006年全国人大回函称正拟定《就业促进法》

  在得到政府各部门反馈意见后,周洪宇结合了网友的意见,在2005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反就业歧视法》,另一方面,他明确的提出一个关于制定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

  “这时候全国人大在征求意见时就回函了。全国人大回复的内容比较积极,表示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建议会认真研究并修改完善。卫生部表示要加强监测,大力投入对乙肝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在当年的1月19日,人事部公布了一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这里面特别明确的提出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经检测排除肝炎的合格。”

  政府公开征求网友意见

  一位常年关注“就业歧视”问题的网友告诉记者,在2007年3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就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其中反就业歧视是广大网友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我们觉得草案虽然有反就业歧视的内容,但过于原则,也不够全面,难以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作用。建议草案针对就业歧视的问题作出更加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同时明确用人单位违法歧视劳动者就业的法律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不过,政府能公开征询意见我们已经很高兴了。”该网友说。2008年1月1日实行的《就业促进法》中关于反就业歧视方面列举了5种行为属于就业歧视,其中包括网友们最关心的学历歧视、户口歧视、性别歧视、外貌歧视、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等问题。

  链接

  《反就业歧视法》议案备忘

  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经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2005年4月北京市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明确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排除肝炎的,可考录公务员。

  2007年3月,新出台的《传染病防治法》将禁止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写入法律条文。

  2007年5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2007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就业促进法》,并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在《就业促进法》中,列举了5种行为属于就业歧视。

  2007年8月15日, “广东乙肝歧视第一案”开庭。原告李飞(化名)称因携带乙肝病毒被港资东莞伟易达集团拒聘,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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