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网络新闻局:网络法一朝一夕难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19:17 青年周末

  之六:提案《呼吁加强网络立法 分级过滤管理内容》        

  担任多届代表、委员 连续呼吁七年 效果小

  促网络立法 部门多 难协调

  “应加强网络立法和以法治网的力度,实行技术控制和分级过滤管理等措施,保护未成年人。”2007年3月13日,被誉为“法官妈妈”的全国政协委员尚秀云还在奔走疾呼网络立法。从2001年开始,她已经坚持了7年。

  今年64岁的尚秀云是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少年法庭资深法官,因为她的努力,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加入了网络管理的若干条款。但尚秀云认为,还应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互联网专门法律。

  3月10日,记者采访国新办网络新闻局相关负责人时,她表示:网络立法一直都在做,因为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不好一蹴而就。

  专访

  尚秀云:未成年人犯罪70%因网络诱发

  3月9日,尚秀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她办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70%都是网络诱发的。

  连续7年呼吁网络立法

  青年周末:在去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您提出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难题,应加强网络立法和以法治网的力度,实行技术控制和分级过滤管理等措施。有关部门是怎样对您做答的?

  尚秀云:其实早在2001年,我就一直在提网络立法、网站要分级管理,我每年都提,起码得有7年了。我从1998年开始担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2003年换届时我又当了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府也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网络立法有它的复杂性,我没有得到确认信息,可能也不是一个特别好办的事情吧!网络真是个难题,应该不断推进。以前更乱,现在稍微好点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征求我意见

  青年周末:政府做了哪些工作?

  尚秀云:应该还是引起重视的。2007年6月1日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我提的议案有关系。后来还专门把我叫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他们说专家学者意见都听完了,让我们听听实务工作者的意见。我当时是写了一个一万两千多字的修改意见,具体到修改哪一条、哪一款我都写得特别清楚,他们还给我一个特殊贡献奖呢。

  另外,北京市曾经制定过一个文明办网的条例,还有千龙网曾发起过文明办网的倡议。北京市政法委曾在北京市劳动教养所开过一个现场会,我也去了,讲得是网络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改8条“网络”条款

  青年周末:您刚提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修改的都是哪些内容?与网络有关?

  尚秀云:是的。针对网络对孩子的影响方面,修改的有8条呢。比如第三十一条规定,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第三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未成年人犯罪70%因网络诱发

  青年周末:就网络立法方面,您更关注的是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与平时审理的案件有关吗?

  尚秀云:1987年,我们刚成立少年法庭的时候,判了99个孩子,都觉得挺多了。到了1997年,就230多个了。进入2001年,判了380多个。其中,70%的孩子犯罪都是沉迷网络。

  有俩小孩都是16岁,为了争一个女孩在网络上互骂,接着约着去决斗,其中一个一棍子就打到另一个孩子的脖子上,那小孩当时就死了。老有家长来找我,说孩子沉迷网络,交女朋友,有时候女孩怀孕了。男孩犯罪有的由此引起。交女朋友出去玩得花钱,小孩又没有经济收入,就诱发抢劫、盗窃。2002年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发生那阵儿,我常去网吧里转悠。那时候我看网上就有不少裸体女性的照片,还有描述一些性交的。看见小孩在那儿看,我特别难受。

  我就提出网站应该分级管理,网站应该有对社会负责的精神,要发明一些手段把这些东西锁上,不让小孩看。

  技术和科研投入不够使网难管

  青年周末:政府在网络分级上做过工作吗?

  尚秀云:我去找过北京市公安局网络信息中心,也有好多人在那做,但是技术也挺复杂的。我说网络有害信息对孩子影响太大了,你们管管。他们说有技术问题,也有国家的科研投入的问题。

  青年周末:今年陈冠希事件再次引起人们对网络的关注,不知道您怎么看?

  尚秀云:实际上是……要我们说是害了一代。现在学校那种性行为非常随便,到了高二没有男朋友就被人看不起,有了男朋友就上床。现在有些孩子对性行为看得很随便。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大的上升,但也没有减少。关于网络的问题我认为没有得到解决。

  现场

  网络现状描述:充斥暧昧与暴力

  以3月11日11点58分的某网站首页为例,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吸引人”的标题。网上充斥着暴力语言。不仅对未成年人有误导,对成年人来说也有些耸人听闻的意味。

  在“博客·播客(视频分享)”一栏中有“‘白展堂’陷乌龙绯闻”;“视频”一栏中有“实拍迷你裙比短秀”、“花季少女逼情敌拍不雅照”、“女婴被爷爷放车轮下压断双腿”;“商机在线”一栏中“一夜暴富不如天天赚”;“直播”一栏有“危情男女爱情越位:醉爱”;“情感”一栏中的四个标题则分别是“爱了再做”、“男版狐狸精”、“未婚先孕”和“风月保姆”……

  一位刘女士告诉记者,她近年来总看到有关规范网络的消息,无论是委员提,还是相关部门制定法规,但仿佛总是感觉力度不够,自己最怕小孩偷偷看不健康的网页,老得看着。

  调查

  国新办网络新闻局:网络法一朝一夕难出台

  3月10日,记者拨通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新闻局的电话。针对我国“网络立法”的现状,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络立法我们一直都在做,这个事情是由我们网络局牵头儿的,但因为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有大的改观。网络立法牵扯到法制办、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广电总局等各个部门,要经过好多程序。我们经常就是对目前一些比较热的问题做一些规范。”

  网络法现状: 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还很少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告诉记者,网络立法涉及的领域方方面面,难点在于网络本身的诸多不确定性,导致立法目的很难稳定有效的实现,或者立法本身的可操作性因为种种不确定性而大打折扣;网络发展往往基于新技术的发展,网络本身的技术问题是导致网络立法迟缓的一个重要原因。

  王军说,目前直接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已经很多,但绝大部分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司法解释,由全国人大通过的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还很少,因而立法的体系性存在问题。

  王军表示,网络的迅猛发展已经深深影响到国民经济、社会道德等诸多层面,今年“两会”,针对陈冠希事件,有代表提出了提请起草“个人隐私保护法”的议案。国家对于网络立法的紧迫感越来越强,单就法规、条例的出台速度而言,已经不慢,但若想满足现实的法律需求,还有很大差距。

  链接

  网络立法提案、议案备忘

  早在2001年,尚秀云就开始呼吁网络立法,网站要分级管理,保护未成年人。

  2005年,全国政协委员徐鸿道提出关于《防止青少年网络有害使用的建议案》,以事实和数字揭示了网络有害使用的现状及危害。

  2005年,全国人大代表张学东提出了关于制定“网络犯罪控制法”的议案。2007年,他又提出关于制定“网络安全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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