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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方面,部门依法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在新修订的消防法中主要体现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讲的是具有行政审批和执法职能的部门,它必须要依法履行职责。法律中给予了明确规定。第二层,是涉及到政府的有关部门自己有系统有行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在部署自己系统、行业工作的同时,不要忘了消防安全工作,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之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保证自己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
第三方面,主要讲到了单位全面负责。在这里和大家解释一下,火灾发生的最主要的就是单位,当然还有家庭。单位着不着火,起决定作用的是单位自身,而不是政府,也不是公安消防部门。单位着不着火,关键是靠自己做好消防工作。所以这次新修订的消防法,第16、17条等条款,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的责任作了规定,特别是规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制度。
第四方面,公民积极参与。公民也是两个方面,首先他是参与者,同时也是监督者。公民组成了单位和家庭,不论是单位还是家庭,公民必须要做好自己身边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公民还有一个职责,就是要监督自己周边所发现的违法行为,对这些违法行为要给予制止,要给予检举揭发,以共同维护好消防安全工作。这是新修订的消防法在安全责任方面所作的规定。
如何落实,这个题目很大。就这部法来说,如何贯彻落实这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公安部也正在研究采取具体的措施。从公安部门来讲主要有三点:
第一,我们必须要通过政府大力推动全社会学习好本法、贯彻落实好本法,从单位到公民,只有大家学好、掌握好、贯彻落实好这部法,消防工作才能真正的落到实处,保障我们国家消防工作的发展。
第二,消防法是原则的规定,在落实的时候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这个措施包括国务院的条例,包括地方的法规规定,包括部门规章制度的建立等等,这一系列都是贯彻落实消防法下一步所要做的事情。同时,社会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在贯彻落实消防法的时候,要结合本单位自身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第三,作为公安消防部门来说,要提高我们监管的水平,要严格执法,要认真贯彻热情服务的原则,保障消防法在实际工作中落实顺利。
法制日报记者:
也是关于消防法的问题。我们注意到,修订后的消防法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制度作了比较大的修改,把现行的“所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都要经过公安消防机构事先审核”,改为“只是大型的、人员密集型场所等特殊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需经公安消防工作事先审核,其他建设工程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事后抽查。”我想问的是,为什么要作这样的修改?这样的修改会不会削弱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设计的监管?谢谢。
郎胜: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现行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这一规定,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发挥了重大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近些年来建设工程的数量大量增加,建设工程的建筑难度和技术性要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体制已不能适应建设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不断完善,建筑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方面的队伍不断壮大,人员、技术和设备力量也不断增强。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有必要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制度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