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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倒覆楼开发商负责人被司法控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1日21:11  新华网
视频:上海塌楼事件业主对赔偿方案表示不满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新华网上海7月11日电 (记者杨金志 肖春飞 刘丹)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11日宣布,“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的开发商负责人已经被司法控制。同时,在11日下午召开的业主与开发商沟通会上,双方未能就开发商提出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11日15时30分,在上海市闵行区政府的协调下,“莲花河畔景苑”倒覆的7号楼部分业主与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举行沟通会。上海市闵行区房管局局长余建源在会上说,目前梅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经被司法机关控制。在此期间,为了解决善后事宜,政府部门和开发商律师通过法定程序与其进行了多次会面。

  在沟通会上,开发商提出了A、B两套方案。方案A的具体内容是:第一步,购房人与开发商解除预售合同,开发商退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房款本金,帮助业主偿还剩余银行贷款。第二步,在补偿金额方面,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业主可以在违约金补偿和房屋差价补偿中任选一种。

  业主如选择违约金补偿,可以获得总购房款的5%,以及已付房款自实际付款日起至实际退款日止,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业主如选择房屋差价补偿,则首先需要评估目前的市场可比价格。开发商表示,估价由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系统推荐的评估机构内,由业主投票选择获得多数票的机构,或者业主推选代表抽签选择。

  业主与开发商主要围绕方案A展开沟通。双方分歧的焦点在于,业主方面认为,购房人与开发商解除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应退还购房人的不仅是房款本金,还有已经支付的其他各类相关费用,包括已经支付的银行房贷利息、房屋购置税、公积金担保费等。

  方案B的内容则是,开发商以“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内未售出的其他房屋向业主进行置换。在此方案中,开发商仍将向业主支付原房屋总价5%的违约金。记者接触到的业主大多表示,他们不会选择这个方案。

  开发商在沟通会上还表示,他们不会在倒覆楼房原址重新建造房屋,而是计划将在那里建设绿地或公共设施。不过,这一设想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闵行区政府在沟通会后表示,将继续协调业主和开发商充分沟通,达成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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