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竞技体育项目,政府完全可以不管,可以推向市场,让俱乐部去承担相关竞技体育发展的职能,不要把所有体育项目都揽到自己身上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建议,在全运会赛场上取消金牌榜和奖牌榜评选,“要限制在全运会上获得名次的奖金发放数额。”
不应拿奖牌作为政府体育部门政绩评价标准
赵龙称,其实金牌榜和奖牌榜本身并没有错,关键是政府部门将金牌数和奖牌数看得太重了,“政绩评价应与奖牌数和金牌数脱离,不应拿着金牌数和奖牌数作为政府体育部门的政绩评价标准,淡化他们对金牌数和奖牌数的过度青睐。”
原则上地方体育局的工作职能应该是统筹该地区的全民体育发展规划,但实际上体育局的领导任期往往跟全运会周期相结合,工作重心围绕全运会展开。在某些地方,全运会成绩是考察省市体育官员政绩的标准,甚至是惟一标准,“这样的政绩压力下,对全运会成绩的追求就存在走偏的危险。”赵龙说。
赵龙解释说,加上受到全运会名次所带来的各种利益关联的印象,全运会的部分比赛内容存在严重的“公正缺失”现象。近三届全运会主办地都取得了金牌总数第一的“巧合”,全运会赛场上的兴奋剂丑闻、默契比赛丑闻、内定名次丑闻、虚报年龄丑闻,大多虽没通过正规的司法途径和行业内部管理规范予以确认,但这引起了社会公众对全运会比赛内容的深度怀疑。
“与政绩挂钩容易产生暗箱操作”
赵龙认为,跟政绩挂钩、过分强调金牌,有悖于体育精神,容易产生暗箱操作。“我并不反对将各省的金牌数目向社会公开,但它不能成为政府对体育部门以及上级体育部门对下级体育部门的主要考核指标。”
赵龙建议,国家体育总局可以考虑改革以全运会为核心的地方体育发展水平评价体系,提高发展全民性体育运动水平在考核指标中所占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指标的40%。他还建议地方政府可以考虑不再设立具体的赛会名次指标,转变对体育官员的政绩评价观念,提高公平竞赛奖、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的奖励标准。
委员建议
全运会赛事不妨“瘦身”
赵龙建议缩小全运会规模,精简比赛项目。去年举行的十一届全运会比赛共设33个大项、362个小项,“比赛项目设置数量多,赛程历时时间长。”赵龙说。
赵龙建议,可以考虑把3类比赛项目精简出全运会:第一类,足球、篮球、排球等市场运作状况较好的比赛项目;第二类,受季节性、气候性因素影响较大的冰雪项目;第三类,基础薄弱、参赛队伍不足各省份总数的1/3的项目。
可恢复主办地限制性政策
赵龙建议国务院和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考虑在一段时期内暂时恢复全运会主办地的限制性政策,由已经具备相应设施条件并已举办过全运会的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和辽宁六省市轮流主办。
赵龙认为,申办形式产生全运会主办城市的方式,造成当地资金投入过大,比赛场馆“赛后利用率”不高。在这六省市主办,可以帮助这些城市消化场馆资源,也能防止新的浪费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