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造假与重塑学术道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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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8:41 东方网 | ||
正当全国人民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重塑全民族道德文明之际,媒体又揭出了一桩院士造假的丑闻:今年3月初,西安交大教授司履生在互联网上发公开信,揭露中科院院士、四川大学副校长魏于全发表的两篇论文实验数据涉谦造假,有媒体将此称之为“中国版黄禹锡”事件。(见4月13日《东方早报》)当然,魏于全院士至今尚未承认造假,而是称司履生教授是闹“个人意气”。看来,此事件尘埃一时还未落定。
其实,在科技界,实验数据造假、论文抄袭这类丑闻在目前我国的学术研究领域已经不是新鲜事,前不久,清华大学就处理过一名教师,而另外被公开揭出的造假事件还有好几桩,至今并没有见处理,有的则在被发现后还没有公诸于众,原因或由于本校不愿丢丑、或担心搞坏校际关系。前几天我就“道听途说”闻得上海某高校欲从南京某高校引进一位博士、副教授时,发现南京的这位博士先生一部代表他个人水平的学术专著系抄袭他人之作(他的博士论文也是抄袭的),结果当然不予引进。但是,考虑到该“南郭处士”系原先从上海另一某名牌高校所引进,南京这家高校领导自然有“压力”,便再三请求上海这家发现“南郭处士”真面目的高校老师务必“保密”。 学术造假由于不是死人失火的恶性亇案,最多就是骗一点科研费,且造假者又大都拥有显赫的学术头衔,有的还是所在单位的领导,所以一般都不被重视处理,而所在单位的领导则由于顾忌同僚之间关系、单位声誉或领导自己的“政绩”,也大都将此类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的结果,便是对学术道德失范的放纵,从而愈演愈烈,终于“蔚然成风”。除了科研人员实验造假、论文抄袭的学术丑闻之外,还有最大的学术造假,这就是“领导读研”、“老板镀金”,据说有相当数量的在职领导、老板在读研时让秘书去听课、让手下人代写论文。这种学术造假的背后是高校的“收费利益驱动”,对学术领域、学风道德破坏尤大。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学术道德的重塑问题。学术造假虽然不是需紧迫处理的案件,但是,它乃一个国家、民族的道德底线。如果连学术研究也造假,假学者、假教授滿天飞,那这个国家何来科学发展观和现代化?学术造假虽不是死人、失火般的紧迫案件,但此类造假却可能对国计民生造成后果,君不见,近年揭出的三门峡水库事件中,由于当年那些“水利泰斗”打击正直科学家,给关中的生态带来了多么大的后果。所以,学术造假实在不能等闲视之! 怎样重塑学术道德?也许有人会提出进行一次专项的普遍道德教育之类的对策,但是,我以为最重要的是严打,即进行专项治理,不论什么人,不管他头衔、职位多高、年事多大、名气多响,凡发生学术造假,都应一律揭露、公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是教授、院士,则撤销头衔并予解聘,如是党员则坚决劝退,如是领导,则予以免职。而凡学术造假,一经发现,则应终身封杀其论文、著作的发表权,如是,则有可能禁绝得住这般歪风。而像现在某些单位遇事先“保密”、先掩别人之口,或不痛不痒批评教育一下,则无异于姑息养奸,只会使风气更坏。因为凡学术造假者都是懂道理的人,他们的行为是主观恶意,教育二字不适用于他们。 现在的问题是,凡揭出学术造假个案以后,那些涉案人的单位领导都装聋作哑,连明确表态讲讲是非也不敢,更湟论像清华大学那样严肃处理了。这次魏于全涉嫌学术造假事件后,四川大学、国家教育部不置一词,也不正式组织科学家进行实验验证,辨别真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生命科会部副主任冯雪莲还称:“他(司履生)已经把自己的感想写出来了,魏于生老师也有自己的应对方式,这个事情我不想进行评价。”她只强调基金的评审、发放是合乎程序的。(见4月13日《东方早报》4c版)言下之意,这位管着国家钱财的掌门人是只管基金的发放“程序”,不管钱给了什么样的人,而且,她对司履生教授的揭发只称之为“感想”,并且还说涉嫌造假的院士已有“应对方式”,如此傲慢和偏袒态度,还会去认真查处涉嫌造假事件吗?实际上,验证魏院士科研有否造假,本来就是她的主要责任,她却说“不想进行评价”,这就很鲜明地在不经查处的前提下把天平秤向魏院士方向倾斜了,这样不负责任的人来掌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民能放心吗? 作者:陈云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