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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婴幼儿安全为工作之本《上海市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试行)》颁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7:47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苏军)最近市教委颁发的《上海市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试行)》强调,学前教育机构应以婴幼儿的安全为工作之本。校园应安装安保设施,按消防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设有易于儿童识别的标识和意外事故紧急出口。按消防要求,幼儿园的过道必须有足够的净宽度。

  学前教育机构的装备必须考虑儿童不同年龄的行为、反应水平和能力水平。学前教

育机构自制的玩教具必须在设计、制作和材料等方面避免儿童在正常使用或可预见的滥用下可能造成的伤害,自制玩具和使用生活中物品作玩具时不得使用有毒和易燃的废旧物品。不得使用泡沫塑料包装材料作为玩具。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允许存在可拆卸的小零件。不提倡使用粮食作为玩具。设施设备应注意保护儿童的视力、听觉、嗅觉等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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